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2 10:21:41   索引号:53030022200501000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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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地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地方金融发展和安全的意见建议。负责市人民政府与中央驻曲金融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曲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驻曲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金融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协助指导全市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有关地方金融市场主体,根据授权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实施监管;根据授权组织协调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强化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承担曲靖市打击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打击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研究制定促进金融发展的支持政策。牵头起草《曲靖市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若干措施》《曲靖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实施方案(2022—2024年)》等文件,通过出台文件,进一步加大对金融业的政策引领和支持,促进金融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力度,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持续推进政银企对接工作。2022年以来,积极推动省级银行与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促进省级银行加大对曲靖市经济建设的投资力度,同时,以全市重点项目观摩活动为契机,积极搭建重点项目及企业融资对接平台,促进银行与项目单位、企业签订贷款协议。2022年以来,全市各项存贷款同比增长11.38%,排全省第二位。

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全力实施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企业上市推进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曲靖阳光能源硅材料有限公司已取得香港联交所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无意见函,已完成股权分拆,预计2023年7月份提交上市申请材料,2024年4月完成上市工作。

强化保险证券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能。继续推进曲靖市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曲靖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发挥保险业服务“三农”的作用。做好保险机构、证券机构回归本源服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工作,2022年全市证券交易同比增长7.40%。

稳妥化解金融风险。积极推进地方商业银行风险化解工作,牵头组织完成了曲商行申请国家专项债一方案两报告的起草和申报工作,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到上海进行曲商行风险处置商谈。2022年10月14日,率先在全省开通了曲靖金融投资咨询热线,被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给予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深入扎实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整治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范意识。组织相关部门在媒体开设宣传专栏,开展金融法律及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开展风险排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曲靖市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开展排查工作。三是加大打处力度,做好维稳工作,2022年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各成员单位协同联动,结案存量案件7起。

持续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将全市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纳入全面监管。与扫黑除恶、市域社会治理等工作与地方金融监管工作深度融合,严把年审、分类评级关,常态化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规范依法经营,较好地维护了地方金融领域有序发展。

全面推进清廉金融建设。在全市银行和保险机构全覆盖开展清廉金融建设工作,共创建6家清廉金融示范单位和8家清廉金融重点单位,为构建风清气正的金融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金融合作发展科、地方金融监管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超编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10月根据组织部任免通知,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调任1名副主任。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5,785,111.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85,111.0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300,068.86元,下降82.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199,713.45元,下降82.46%,主要原因是:根据云财金〔2021〕70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市财政下达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奖励资金30,000,000.00元,专项用于对曲靖市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本金补充,市金融办按通知要求直接转拨市投融资担保公司;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00,355.41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将工会返拨经费和公益性岗位补助计入其他收入,2022年列入暂收暂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5,786,448.69元。其中,基本支出2,270,850.62元,占总支出的39.24%;项目支出3,515,598.07元,占总支出的60.7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288,243.45元,下降82.5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3,841.52元,下降11.80%;项目支出减少26,984,401.93元,下降88.47%;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比2021年减少了3人,故基本支出减少;根据云财金〔2021〕70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市财政下达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奖励资金30,000,000.00元,专项用于对曲靖市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本金补充,市金融办按通知要求直接转拨市投融资担保公司,2022年无此项支出,故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70,850.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03,812.94元,占基本支出的88.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7,037.68元,占基本支出的11.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15,598.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金融支出—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其他行政支出495,398.07元,主要用于开展打击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化解深圳标普风险、开展金融知识、法规普及等项目开支;

金融支出—金融部门行政支出-其他金融支出20,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监管日常工作开展经费;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3,000,000.00元,专项用于奖励企业上市(博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补助资金,市金融办按通知要求直接转拨博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86,448.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7,198,375.83元,下降82.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比2021年减少了3人;根据云财金〔2021〕70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市财政下达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奖励资金30,000,000.00元,专项用于对曲靖市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本金补充,市金融办按通知要求直接转拨市投融资担保公司,2022年无此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96,326.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796,326.67元,主要用于全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工资薪金发放及日常工作开展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126.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3,620.80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505.23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退休工资。

3.卫生健康(类)支出138,49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其中: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0,675.01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6,685.73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支出11,139.18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3,000,000.00元,专项用于奖励企业上市(博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补助资金,市金融办按通知要求直接转拨博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金融(类)支出515,598.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金融支出—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其他行政支出495,398.07元,主要用于开展打击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化解深圳标普风险、开展金融知识、法规普及等项目开支;金融支出—金融部门行政支出-其他金融支出20,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监管日常工作开展经费;

6.住房保障(类)支出169,8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其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69,898.00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61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1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6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61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1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尽量减少公务活动,故公务接待费小于年初预算。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611.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611.00元,增长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疫情原因未开支公务接待,2022年因工作需要,确实开展公务接待,故2022年接待费比2021年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工作组调研、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037.68元,比上年减少70,282.91元,下降20.84%,主要原因是2022年比2021年减少了3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办公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资产总额585,865.56元,其中,流动资产9,282.68元,固定资产576,582.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00.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3,262.60元,流动资产减少67,162.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4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4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4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2、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信息表)

3、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222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