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2 14:56: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33400701000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部门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成立于1993年9月,由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曲编〔2006〕15号)文重新核定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代表人是何玉美。人员编制4人,2022年末实有在职职工3人,2022年6月在职转退休1人。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云南省住建厅等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消耗量定额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计价标准及其配套的人工费、建筑业增值税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

2、负责云南省工程建设造价计价标准的制定、修订和云南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的修编工作。

3、负责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

4、负责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作。

5、负责全市施工现场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及标准员资格认证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建筑业协会按时收集、整理、汇总并发布《曲靖市工程建设材料价格信息》月刊。

7、调查、收集、整理、测算各种标准定额有关的数据及资料。

8、负责审查本市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结)算、招标控制价,参加合同价的管理工作。

9、调解和处理本市工程建设造价纠纷,受司法部门委托进行工程造价经济活动鉴定。

10、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开展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工作。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等文件要求,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广泛宣传,积极做好标准员岗位报名考试、考核评价、证书管理、继续教育、变更注册、监督管理全过程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工作。2022年办理标准员考试合格初始注册初审4人次,同比下降25%,变更注册93件,同比增加125%。

2.全方位做好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工作。

全方位做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工作,努力完善现有的《曲靖市工程建设材料价格信息》内容,为及时更新和补充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涉及的主要材料价格,组织专人到市场进行核实调研,针对市场反应矛盾突出的材料价格做进一步核实,查明材料价格上涨原因,及时调整更新《曲靖市工程建设材料价格信息》;2022年发行价格信息总量3300余册本,同比下降8.10%。价格信息用户征订290家,同比上升11.90%。

3.完成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按照市住建局党组关于设立南盘江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及任务分解通知,部分职工参与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定额站高度重视,妥善处理正常业务工作与项目实施监管的矛盾,组织召开南盘江综合治理工程造价专题会议,每月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计量签证、工程结算,目前正开展南盘江综合治理项目结算审核工作。

参与完成了三元路南延线方案讨论、投资估算编审工作。曲靖市三元路南延线建设项目是2022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规划方案于2022年4月经市规委会审批通过并确定为城市快速干道。项目估算总投资28.0396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9.3794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6118亿元(含征地拆迁费 4.545亿元);预备费1.6357亿元,银行贷款利息1.4126 亿元。项目前期基本建设手续由市住建局牵头办理。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结合项目分期建设情况,按照局党组的安排,定额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分期建设各段的估算投资进行反复测算,多方案对比,并就有关实施方案的经济性、合理性提出建设性意见。

参与完成了中心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项目、两江口及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沾益第二污水厂新建工程、马龙垃圾收设施处置、沾益垃圾收运设施处置等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地质勘察、管线探测等阶段性招标控制价的编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属于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二级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具体是: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2年末人员编制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2022年6月在职转退休1人,在职人员减少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为空表。                    

3.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4.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5.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663,907.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3803.49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03.79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1,505.85元,下降12.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1,609.64元,下降12.1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03.79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1.2022年6月在职转退休1人,在职人员减少,调减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减少,社保缴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其他收入103.79元为应缴纳国库利息收入,于2023年缴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663,803.49元。其中:基本支出663,803.49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00元;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1,756.98元,下降16.5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1,756.98元,下降16.56%;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2年6月在职转退休1人,在职人员减少,调减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减少,社保缴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3,803.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9,495.71元,占基本支出的91.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307.78元,占基本支出的8.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3,803.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21,697.81元,下降15.49%,主要原因是:2022年6月在职转退休1人,在职人员减少,调减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减少,社保缴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073.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2,54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城乡社区(类)支出514,118.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5%。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公用经费支出、职工工资薪酬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55,06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对比无差异。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资产总额35,283.92元,其中,流动资产27,183.92元,固定资产8,1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84.6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8.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附件1: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3: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报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33400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