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灌区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3 16:22:24   索引号:53030011033200101000   文号:    来源:曲靖灌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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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灌区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曲靖灌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曲靖灌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灌区管理局始建于2000年12月,根据《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曲靖灌区管理体制核定编制请示的批复>通知》(曲编〔2000〕20号),曲靖市编委同意将曲靖灌区水务管理局更名为曲靖灌区管理局,副县级,隶属于曲靖市水务局管理。

曲靖灌区管理局单位性质为独立核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负责建设管理南盘江上游至沾益东风闸,下至陆良县西桥闸河段,沾、曲、陆坝子六座水库和水库干渠。(这六座水库分别为:水城、潇湘、西河、白浪、花山和汤皮亮水库),灌区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计划、申报、下达、批建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灌区工程的维护、养护、岁修及蓄水、调水,保证灌区水利工程建设及已建水利工程正常、安全运行提供管理保障;负责陆良县、沾益区、麒麟区的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为盘活曲靖灌区水利国有资产,理顺整合水利国有资产关系,加快曲靖灌区及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步伐,2004年6月22日,经曲靖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决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司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的原则,组建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保留曲靖灌区管理局继续行使现有行政职能,人员身份不变,人员经费来源渠道不变”。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工商部门批准并办理注册登记,2004年8月6日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挂牌运作。曲靖灌区管理局与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取“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管理模式。曲靖灌区管理局所有的相关职能和业务全部由水投公司履行和承担。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曲靖大型灌区2022年度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于2022年7月底完成了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总投资100,062,500元,2022年8月10日曲灌﹝2022﹞10号下发了开工通知,7月1日中央预算内资金318,292,182.47元到位。截至12月底,45.932km长的干支渠已经完成。

2022年项目实施需完成主要工程量:明挖土方26.87万m³,淤泥开挖1.78万m³,石方开挖0.31万m³,土石方回填22.19万m³,土夹石填筑(堤顶道路)8.36万m³,浆砌块石20.18万m³,抛石2.87万m³,混凝土浇筑0.76万m³,钢筋制安3.02t,ø50塑料排水管22236m,300g土工布2091m²,土石围堰3.41万m³,砂浆抹面4.69万m²。

2022年度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涉及陆良县大莫古镇、小百户镇、马街镇、芳华镇、板桥镇及麒麟区越州镇,可改善灌溉面积20080亩,新增灌溉面积10992亩,年新增粮食产量643.27万kg,年新增灌溉效益9,713,300.00万元,年可节水294.7万m³。

2.曲靖大型灌区2021年度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完成主要工程量:明挖土方17.69万m³,淤泥开挖3.49万m³,土石方回填11.41万m³,土夹石填筑(堤顶道路)3.15万m³,浆砌块石9.86万m³,基础抛石2.78万m³,混凝土浇筑0.26万m³,钢筋制安1.12t,ø50塑料排水管9479m,300g土工布789m²,土石围堰26543万m³。

2021年度项目区骨干项目的实施,渠系水利用系数由现状的0.53提高到0.61,骨干项目实施后灌溉水利用系数由现状0.48提高到0.55,实现项目区每年可节水439.8万m³。实施后可改善灌溉面积2.30万亩,新增灌溉面积1.40万亩,排涝保护面积4.74万亩。

曲靖大型灌区2021年度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于2021年11月底完成了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总投资100,028,400.00元,2022年1月24日上年结转资金48,226,134.93元到位。项目已完工。

3.曲靖市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88,101,400.00元,设计总工期28个月。工程已于2020年7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曲靖市财政局于2020年11月18日曲财建〔2020〕196号文下达中央资金32,000,000.00元;2021年5月27日曲财建〔2021〕47号文下达中央资金38,480,000.00元,;2022年9月19日,曲财建〔2022〕132号文下达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8,810,000.00元。截至2022年底,资金共到位79,290,000.00元,其中中央资金70,480,000.00元,省级配套资金8,810,000.00元。

工程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截至2022年10月曲靖市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所有批复建设内容,今年主要完成主坝,东副坝坝顶、坝坡整修工程,上坝永久道路工程,绿化、水保以及其他零星工程,从2020年7月开工至2022年10月完工完成的主要工程量为: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土石方27000m³,混凝土5760m³,防渗墙3998m²,钢筋制安245t;帷幕灌浆55330m;安装复合涂塑钢管144m、调流阀5个、DN2000和DN1000蝶阀各1个;砂碎石混合料垫层4375m³;固滨笼4104m²,绿滨垫2728m²,干砌石护坡1255m³,浆砌石1816m³,大三角块护坡8137m²;高涵回填灌浆151m²。

本次实施的除险加固工程,将从根本上改善项目区的灌区、排水条件,使大坝渗漏量减小至符合规范要求,保证水利工程安全,减少地方旱涝灾害;并通过配套渠系、管道等建筑物,完善渠、管道管护,有效保障工程良性运行,达到水利工程兴利除害的目的,真正实现区域水土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本次实施的除险加固工程,将从根本上改善项目区的灌、排水条件,使大坝渗漏量减小至符合规范要求,保证水利工程安全,减少地方旱涝灾害;并通过配套渠系、管道等建筑物,完善渠、管道管护,有效保障工程良性运行,达到水利工程兴利除害的目的,真正实现区域水土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4.曲靖市中心城区供水提升保障引连调水工程补助经费1,000,000.00元,9月份到位。该工程近期以黑滩河水库为主水源,向白浪水库、花山水库、西河水库、水洞山水库供水,远期水源为德泽水库,形成五库连通,实现水资源互联互通的目标。

项目总投资估算1,620,000,000.00元,主要建设6条输水通道(含1条河道治理、1座泵站)、2座水闸改造。输水线路总长72.487km,其中埋管61.515km;隧洞6段,总长10.542km;箱涵2段总长0.25km;顶管0.18km;1座泵站。

项目于2022年2月9日启动前期工作,于当年6月完成勘察设计公开招标,11月10日市发改委、市水务局批复了曲靖市中心城区供水提升保障引连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步,完成了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用地预审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正在开展踏勘工作。

5.曲靖灌区管理局2022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主要实施的项目为:水城水库水城河水毁修复工程、曲靖灌区水毁渠道维修工程(马场河排灌渠),通过以上工程的实施,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2处,排除水利工程险情2处,减少受灾面积2.4万亩,保障水利工程完整及安全运行,保障工程安全度汛。

6.确保水库安全稳定运行。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我们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进行整改,保证水库枢纽工程设施安全运行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2022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科室包括:办公室、建设管理科、工程管理科、财务科、安全科、水政监察大队、水质检测中心和6座水库:花山水库、水城水库、潇湘水库、西河水库、白浪水库和汤皮亮水库。我单位属于二级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灌区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曲靖灌区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灌区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4人(离休0人,退休8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车辆超编的原因为曲靖灌区管理局单位保障用车2013年6月购入,现折旧已提足,但仍在执行各水库库区巡查及曲靖办公点与水库和县区工地之间的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灌区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91,928,812.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928,812.3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9,499,629.47元,下降77.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9,499,629.47元,下降77.66%,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2021年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独木水库至潇湘水库抗旱应急连通工程建设项目的334,000,000.00元。今年未设置相关项目的资金拨付。同比上年变动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灌区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91,928,812.3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项目支出91,928,812.30元,占总支出的10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20,993,473.09元,下降77.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项目支出减少320,993,473.09元,下降77.7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减少了2021年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独木水库至潇湘水库抗旱应急连通工程建设项目的334,000,000.00元。今年未设置相关项目的资金拨付。同比上年变动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灌区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曲靖灌区管理局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与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管理模式。曲靖灌区管理局所有的相关职能和业务全部由水投公司履行和承担。财政只拨入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大型灌区维修养护,部门决算报表中无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灌区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928,812.3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1,678,812.30元。主要用于2022年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31,892,182.47元,用于曲靖灌区2021年大型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206,494.90元,用于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48,226,134.93元,用于曲靖灌区2021年大型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中央水利救灾资金150,000.00元,用于水城水库水城河水毁修复工程、曲靖灌区水毁渠道维修工程;市级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资金100,000.00元,用于潇湘大碌碑淹没补助;资本性支出10,354,000.00元,用于独木水库至潇湘水库抗旱应急连通工程项目专债利息的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灌区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574,812.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74%。与上年相比增加2,652,526.91元,增长3.36%,主要原因是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31,892,182.47元,用于曲靖灌区大型续建和现代化改造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曲靖市中心城区供水提升保障引连调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农林水(类)支出80,574,81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7%。主要用于2022年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31,892,182.47元,用于曲靖灌区2021年大型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206,494.90元,用于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48,226,134.93元,用于曲靖灌区2021年大型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中央水利救灾资金150,000.00元,用于水城水库水城河水毁修复工程、曲靖灌区水毁渠道维修工程;市级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资金100,000.00元,用于潇湘大碌碑淹没补助。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灌区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灌区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同比上年无改变,主要原因分析曲靖灌区管理局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与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取“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管理模式。曲靖灌区管理局所有的相关职能和业务全部由水投公司履行和承担。财政只拨入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用于大型灌区维修养护,部门决算报表中无机关运行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灌区管理局资产总额826,765,942.04元,其中,流动资产48,957,427.57元,固定资产16,804,704.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568,935,347.69元,在建工程192,068,462.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3,950,573.4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主要原因是21年和22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计划有序推进,增加了中央资金83,950,573.40元,部分项目尚在建设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曲靖灌区管理局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574,812.30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本性支出10,354,000.00元。一般公共预算:水利工程建设80,324,812.30元,主要用于2022年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31,892,182.47元,用于曲靖灌区2021年大型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206,494.90元,用于花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48,226,134.93元,用于曲靖灌区2021年大型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曲靖市中心城区供水提升保障引连调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元,中央防汛资金:150,000.00元,市级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资金:潇湘大碌碑淹没补助100,000.00元。资本性支出: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0,354,000.00元。

绩效评价涉及高效节水灌溉、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工程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明确,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及时到位,项目实施在各方面均产生了较为显著的效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中固定资产金额为固定资产原值,因曲靖灌区管理局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如: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类项目、防汛抗旱类项目等。

(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附件:

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部分)

2、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

3、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决算报表部分)

监督索引号530300110332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