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能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4 15:46:45   索引号:53030005043801000   文号:    来源:曲靖市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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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能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曲靖市能源局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曲靖市能源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能源产业发展和能源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能源产业发展战略、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能源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制定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等行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组织拟订加快能源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提出推进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或建议。

3.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能源行业企业准入、建设项目核准、项目设计审批(审核)、竣工验收监管、危险源鉴定、产能确认的审核上报和审批。

4.贯彻执行能源产业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组织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推进能源产业信息化工作;组织能源企业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5.负责电力行政管理、电力需求管理、运行监管协调和电力行政执法。

6.组织能源行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煤制燃料工作,承担燃料乙醇行业管理、产业发展工作,推进行业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推广等工作。

7.负责能源产业统计、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运行保障,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设,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8.负责以煤矿应急救援为主的能源行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按照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9.组织推进能源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拟订能源产业招商引资、兼并重组政策。

10.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配置、财税体制、生态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11.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负责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县(市、区)能源安全生产工作,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能源产业各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

12.完成省能源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能源经济平稳运行。预计生产原煤3,000.00万吨、洗煤950.00万吨,实现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总产值3,800,000.00万元、同比增长8.6%;发电量2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全社会用电量3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8%;完成能源固定资产投资1,800,000万元、同比增长20%。

2.狠抓煤矿安全生产。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扛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出台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从业人员准入、举报奖励、第三方服务等系列制度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安全“体检”、“五个专项行动”及多轮专项督查检查,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和煤矿办矿水平,全面补齐煤矿安全生产短板弱项。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主题,聚焦风险研判、隐患排查、作业点面管控、驻矿监督、监管监察责任落实等方面,出台“9条硬措施”,全面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加快推进“五化”矿井建设,强化信息化监管,不断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充分释放煤炭产能。持续深化煤矿整治重组,协调加快煤矿手续办理,督促指导升级改造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推动竣工验收5个、释放产能150.00万吨,进入联合试运转6个、可释放产能450.00万吨。严格落实煤矿核增产能政策,精准梳理核实上报符合条件煤矿36个,通过国家有关部委同意核增产能煤矿11个、核增产能380.00万吨/年,目前完成生产能力核定报告并上报省能源局审核确认9个、核增产能305.00万吨。

4.全力保障电力供应。按照全市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部署要求,适度超前规划建设一批电网项目,加强曲靖经开区、工业园区重点产业用电保障,加快推进500千伏西山(麒麟)变、龙海变和220千伏浦山变等重大电网项目建设,完成10千伏输电线路建设500.06公里。有序推进雨汪2×100万千瓦煤电机组建设,力争年内核准开工。深入实施煤矿“双电源、双回路”安全改造工程,完成30个电网侧、17个煤矿侧项目建设。认真落实《煤炭安全保供责任书》,制定电煤保供6条措施,成立工作专班和专项工作组,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全力保障电煤供应,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1185.40万吨,预计全年完成710.00万吨。

5.加快油气新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坚持“全市一盘棋”,建立新能源动态项目库,持续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协调加快项目手续办理、接网工程和并网消纳,富源西等10个风电、沾益菱角等56个集中式光伏、麒麟等3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全面推进,预计实现并网发电150万千瓦。持续深化“气化曲靖”。昭通支线三期建成投产,泸西—师宗—罗平支线完成项目核准、正在开展环评手续办理,白水分输站至富源县天然气管道工程完成管道敷设和富源门站仪表安装调试、正在开展投产前准备;曲靖市应急气源储备中心启动储罐主体工程施工,正在开展储罐桩基钻探、边坡治理及厂区道路施工。新建天然气长输管道90公里。

6.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对全市涉煤行业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共排查清理突出问题138个。认真督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28件,目前已完成验收销号26件。加快推进滇东雨汪电厂、宣威电厂节能降碳改造,持续推进滇东电厂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7.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建设。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统筹发展与安全作为最大政治任务,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成机关党支部、联合党支部、曲靖市中村煤矿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并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成员。持续抓好“五强五带头五个过硬”模范机关、“对标先进、争创一流,服务发展、推动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巩固提升“五好五规范”党支部规范化创建成果等工作,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组开展工作,从严从实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狠抓工作落实和作风转变,推动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严格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反馈意见整改方案4个,以钉钉子精神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好组织领导、理论武装、舆论引导、精神文明、网络意识形态、考核问责等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曲靖市能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案》,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6次,实现党保证执法、带头守法,确保全面依法治局的正确方向。认真履行乡村振兴、法治建设、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斗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等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发展,确保见行见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能源局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能源投资科、综合科、电力科、政策法规科、煤炭科、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科、安全监管科、节能环保和技术装备科、机关党委。

本单位为一级单位,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曲靖市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支队

2.曲靖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3.曲靖市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中心

4.曲靖市煤炭设计研究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能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曲靖市能源局。

2.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3个:曲靖市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支队、曲靖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曲靖市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能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曲靖市能源局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曲靖市能源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能源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47,003,237.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003,237.6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6,474,892.95元,增长533.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6,474,892.95元,增长533.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省级对企业补助资金;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能源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62,521,637.61元。其中:基本支出17,066,516.95元,占总支出的3.69%;项目支出445,455,120.66元,占总支出的96.3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5,806,352.95元,增长265.01%。其中:基本支出增减少142,629.87元,下降0.83%;项目支出增加335,948,982.82元,增长306.7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2022年调出到其他单位7人,退休4人;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本年度支付对企业补助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能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66,516.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312,465.55元,占基本支出的89.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4,051.40元,占基本支出的10.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能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5,455,120.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是曲财建〔2022〕50号、96号煤炭产业化解过剩产能市级配套奖励补助资金45,312,629.12元、曲财建〔2022〕42号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资金55,690,800.00元、曲财建〔2022〕138号2022年煤炭产业化解过剩产能市级配套奖励补助资金40,056,732.94元、曲财建〔2022〕162号煤炭产业化解过剩产能市级配套专项资金借款利息专项资金15,518,400.00元、曲财建〔2022〕106号、199号、148号、173号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专项资金2,080,000.00元、曲财建〔2022〕199号、173号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专项资金992,200.00元、曲财建〔2022〕104号、53号驻矿监督管理专项经费1,448,800.00元、曲财建〔2022〕10号、25号煤矿安全生产购买第三方隐患排查专项资金1,176,000.00元、曲财建〔2022〕10号、25号煤矿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专项经费7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能源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521,637.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84,290,636.63元,增长491.23%,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支付对企业补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1,220.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39,316.61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1,769.83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54,096.0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24,631.4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费26,172.00元、死亡抚恤费216,729.6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05.40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981,520.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669,401.6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230,162.4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81,956.79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439,038,120.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2%。主要用于能源管理费28,2459,558.60元、其他节能环保费156,578,562.06元;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19,321,27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费14,984,272.9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费2,441,000.00元、煤炭勘探开采和洗选费1,896,000.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500.00元,支出决算为239,428.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7,278.2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1.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2,1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8.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2,1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能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500.00元,支出决算为239,428.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7,278.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2,1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未购置公务车辆,严控、压缩车辆维护运行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4,935.60元,下降29.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352.60元,下降28.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583.00元,下降32.4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未购置公务车辆,严控、压缩车辆维护运行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能源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4,051.40元,比上年减少125,339.70元,下降6.67%。主要原因为安全监管工作租赁车辆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0,951.20元、邮电费40,012.45元、差旅费335,941.50元、会议费34,580.00元、培训费59,430.24元、公务接待费92,150.00元、劳务费13,847.50元、工会经费203,598.11元、福利费211,990.1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278.25元、其他交通费用454,27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能源资产总额36,627,908.51元,其中,流动资产16,079,813.34元,固定资产16,598,018.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950,076.31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577,067.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5,507.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66,24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6,24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7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0,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6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指公共卫生领域具有根据外部效应和排他性的公共物品。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附件:

1、曲靖市能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

2、曲靖市能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部分)

3、曲靖市能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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