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4 16:59:57   索引号:53030022100501000   文号:    来源:曲靖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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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3月机构改革成立,属市政府组成部门,是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煤矿除外,下同)。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负责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曲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有关职责分工。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市水务局、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曲靖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相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市水务局、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曲靖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曲靖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曲靖市应急指挥机构以及曲靖市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曲靖市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5)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6)必要时,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市水务局、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曲靖市应急管理局,以曲靖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9.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曲靖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曲靖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最高站位抓责任落实。一是强化部署。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2022年以来,先后9次市委常委会、9次市政府常务会、10次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后35次召开防汛调度会议,对防汛减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力确保全市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高位推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政府李先祥市长先后5次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市级其他有关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包保责任制,先后率队对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通过高位推动,责任传导,上行下效,有力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三是压实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责任书,构建覆盖所有公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负责”责任共同体。目前,市级层面392个单位、2.5万名公职人员签订了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2.坚持创新思维抓改革发展。一是完善制度。先后制定印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试行)的通知》(曲政办规〔2022〕3号)等3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狠抓制度落实。派驻82名驻企监管员对全市41户重点危化企业实行全天候、无缝隙、零死角监管,切实打通了安全监管的“末梢神经”。全市1685家企业,8524名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了双重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通报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2期,上报典型执法案例24起,安全生产法治得到有效运行。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横向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6060000”奖励举报专线受理举报投诉案件55件,累计落实举报奖励近30万元,群防群治、社会共治的安全生产格局进一步有效形成。

3.坚持最严标准抓专项整治。紧紧扭住“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一要求,狠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升本质化安全生产水平。一是聚焦危化品抓安全。投入整治资金1.09亿元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四区分离”工作,全市29户一、二、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完成改造并通过应急部门验收。狠抓源头整治,麒麟越州、沾益花山、会泽者海、宣威羊场四个化工园(片)区已通过联席会议审查。全市70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1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及13户批发企业已全部完成三级标准化创建,3户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完成二级标准化创建,1户企业完成二级标准化达标创建,从根本上解决危化品领域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二是聚焦非煤矿山抓安全。完成5座“五化矿山”矿山建设,每个县建成2座以上“双重预防机制”示范矿山,为重大风险预判防控提供信息支撑,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聚焦工贸行业抓安全。持续加大工贸行业监管力度,对6户钢铁企业、8户涉及深井浇铸工艺铝加工企业、74户粉尘涉爆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钢8条、铝7条、粉6条”隐患全部清零,26户企业完成“码上查”系统录入工作。充分发挥市安委办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作用,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抓好煤矿、城镇燃气、自建房、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4.坚持最硬举措抓风险防控。市级成立10个督查组于9月13日—10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大督查,重点督查各地及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工作情况,以督查推工作、树典型、促落实。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盯事故易发的17个行业领域、54类生产经营单位,梳理 96类涉众重大安全风险点,认真组织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今年以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6.7万处、重大安全隐患7项,已整改4项,有力防范化解了各类风险隐患。

5.坚持最大力度抓应急准备。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原则,将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3个指挥部办公室全部化转设至市应急管理部门,持续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反应灵敏”的大应急管理格局。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气象、水务、林草、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开展10次防汛督查、5次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发布重要天气专报40余期,发布各类预警信息近150万条(次),最大程度地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救援管理协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科、安全生产基础科、行政审批科。并设立政治部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曲靖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2.曲靖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中心。

3.曲靖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4.曲靖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曲靖市应急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超编原因:一是军转干部安置及2019年机构改革增加的人员,不占行政单位编制数;二是“党政储备人才”引进的人员,不占事业单位编制数。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9,394,153.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33,080.17元,占总收入的99.6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61,073.41元,占总收入的0.3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07,989.62元,增长6.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45,620.89元,增长6.89%;其他收入减少37,631.27元,下降38.13%。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住房公积金和年度考核奖等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收曲靖市就业和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补助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9,435,787.36元。其中:基本支出13,978,578.95元,占总支出的71.92%;项目支出5,457,208.41元,占总支出的28.0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81,785.26元,增长3.6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1,661.2元,增长3.03%;项目支出增加270,124.06元,增长5.21%。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住房公积金和年度考核奖等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1年结转的省级安全生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应急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78,578.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372073.49元,占基本支出的88.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06,505.46元,占基本支出的11.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应急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57,208.4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曲靖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877,790.00元。完成曲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预计普查量的清查调查工作(其中应急管理系统承载体调查约5400条、减灾能力调查约71000条(其中家庭减灾能力抽样问卷调查67000余条)、历史灾害调查约7100条),根据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火灾等实际情况和各类承灾体信息现状(包括各类在建承灾体),统筹做好相关信息和数据的补充、更新和新增调查。实施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开展多尺度风险评估与制图、编制灾害风险区划、综合防治区划图。

2.曲靖市安全生产巡察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37,295.00元。对10个县(市、区)及涉及安全生产的市直部门开展了巡察工作,举报案件处理率100%,压实了基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巡察工作的认可度。

3.曲靖市购买专家排查安全隐患服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450,670.50元。通过购买安全生产专家第三方技术服务,检查(复查)危化、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企业254户次,进一步压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好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督促企业自觉排查安全隐患,全市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3起、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率35%,确保了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形势稳定。

4.曲靖市应急演练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50,915.61元。通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全市1个总体预案和22个专项预案,建立健全区域、政企、军地协作联动机制,摔打磨炼消防、危化、矿山、扑火、志愿者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减少全市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全面提升全市各级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坚决避免出现重大伤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5.曲靖市应急宣传及法制专项资金项目支出80,000.00元。集中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日、6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及日常的宣传活动;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上岗,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

6.罚没收入返还安排用于安全生产执法专项经费项目支出59,1340.00元。严格规范了监管执法方式,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不断规范执法程序和完善执法方式,切实做到执法检查“零诉讼”、“零复议”、“零曝光”。

7.危化仓库应急救援物资库运行维护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65,000.00元。为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开展,保证现场应急抢险物资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应急物资齐全、有效,能满足应急抢险的需要。

8.行政执法服装采购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4,7587.30元。进一步规范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树立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形象,履行好行政执法、行政强制、行政监察等行政执法职能,统一制服。

9.2022年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677,471.00元。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程序采购了专用的应急救援设备及物资,日常安全宣传以及购买专家排查企业安全隐患工作。

10.2021年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21年结转)项目支出1,179,139.00元。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程序采购了专用的应急救援设备及物资,以及曲靖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33,080.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7%。与上年相比增加629,220.89元,增长3.3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工资水平提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2022年从县级单位新调入人员年度综合考核奖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0,243.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退休人员退休费和职业年金记实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837,702.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基本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84,06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6,199,005.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9%。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和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050.00元,支出决算为153,6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9,8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8.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76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1.9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7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050.00元,支出决算为153,6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9,8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7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开支的范围和标准。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2,834.00元,增长9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6,850.00元,增长9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984.00元,增长89.8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安全监察和自然灾害专项督察等工作量增大,出差频率多,公务用车频次增加;二是国务院及省厅对曲靖市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频次增多,接待频次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督查检查、安全调研、安全生产巡查、项目专项整治、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综合督查检查、调研、安全生产考核等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6,505.46元,比上年增加506,328.80元,增长46.02%,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随之计提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4,224,368.31元,其中,流动资产345,280.64元,固定资产13,855,387.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3,7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52,479.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23,37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3,37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3,37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3,37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附件:

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部门决算表)

2、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信息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