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6 15:05:29   索引号:53030018045101000   文号:    来源: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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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政办发〔2010〕215号)执行。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指导、监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2.拟定地方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规定,研究部署全市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对策。

3.负责掌握全市公安管理工作情况,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考核评定和奖惩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市公安交警队伍。

4.负责指导、监督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及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

5.负责指导、监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6.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8.负责高速(等级)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来宾、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警卫等工作。

10.负责涉车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

12.协调、配合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等部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工作。

13.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市公安局和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主线,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百日行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十百千工程”“三防”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等“减量控大”专项行动,取得“四个下降一个未发生”的显著成效,即:2022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1005起,同比减少3373起,下降4.0%,造成280人死亡,同比减少137人、下降32.85%,18309人受伤,同比减少1177人、下降6.04%,财产损失2130.2万元,同比减少1078.0万元、下降33.60%,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创下全市公安交管部门有数据统计以来最好成绩。公安交管工作考核位列全省第一。

1.注重高位推动,构建党政统领高质量发展格局。一是高位推动部署。二是驻点监督推进。三是做实组织实体。四是考核指挥驱动。

2.注重除患在先,筑牢精准治理高质量发展屏障。一是起底式排查。二是动态式清零。三是区域式攻坚。四是创新式监督。

3.注重强基固本,夯实示范引领高质量发展根基。一是以四个“十百千”工程为基础。二是以三个示范创建为载体。三是以“七项”基础工作为支撑。

4.注重主责主业,激发精准施策高质量发展活力。一是城市交通“肠梗阻”提质增效。二是科技赋能“直通车”持续领航。三是严重违法“顽痼疾”整治有力。四是宣传警示全方位入脑入心。

5.注重以民为本,优化便民利企高质量发展格局。一是服务触角再延伸。二是服务效率再提升。三是服务举措再优化。

6.注重党建引领,打牢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基础。一是筑牢忠诚警魂。二是推进实战练兵。三是推进规范执法。四是强化监督管理。五是强化爱警暖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纪委(监察室、督察分队)、交通管理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大队、事故对策大队、秩序管理大队、法制大队、宣传教育大队、科技信息化大队、特勤大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机动大队、高速公路调度管理中心、车辆管理所、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和五大队。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曲靖市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9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人员超编原因是:2006年,根据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重新核定曲靖市公安局编制和编制控制数的通知》(曲编办〔2006〕26号),核定给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人员编制419名,当时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实有人数为419人,并未超编。2007年4月,公务员登记工作开展后,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公安系统专项编制的通知》(曲编〔2007〕14号),下达给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专项编制185名用于核销市自定编制185名。减少编制234名后,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总编制为185名,随着公安交通管理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职实有人数远大于编制数。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2人(离休0人,退休102人)。

实有车辆编制69辆,在编实有车辆6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收入合计170,236,648.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236,648.2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80,521.50元,下降0.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80,521.50元,下降0.4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12人,退休人员增加13人,相应的调减了当年财政预算,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支出合计181,499,461.83元。其中:基本支出62,450,203.70元,占总支出的34.41%;项目支出119,049,258.13元,占总支出的65.5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294,421.61元,增长6.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21,931.6元,下降6.19%;项目支出增加14,416,353.21元,增长13.7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在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保重点项目支出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450,203.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761,841.46元,占基本支出的89.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88,362.24元,占基本支出的10.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035,837.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车管业务工作专项46,000,000.00元,主要用于车辆、驾驶员的落户、变更、转移、考试等业务办理费用支出;

2.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9,538,532.98元,主要用于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整治事故黑点等费用支出;

3.交通秩序管理专项6,966,648.75元,主要用于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各种专项整治行动;

4.交通安全宣传专项3,750,000.00元,主要用于进校园、进社区、下乡镇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5.交通科技信息化专项23,852,950.58元,主要用于交通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高速公路科技管控项目、网络线路租赁等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

6.民警教育培训208,263.00元,主要用于民警集中开展的各类专项业务技能培训支出;

7.物业管理专项4,199,442.31元,主要用于办公区及生活区的安保、环境、卫生保洁等费用支出;

8.警务辅助人员专项18,310,000.00元,主要用于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支出;

9.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5,210,000.00元,主要用于执法(业务)办案和业务装备购置支出;

10.非财政资金支出1,013,420.51元,主要用于大队营房修缮及办公环境改造提升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486,041.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4%。与上年相比增加10,011,958.05元,增长5.87%,主要原因是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保重点项目支出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67,416,296.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6%。其中:行政运行49,380,459.0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717,705.31元,信息化建设23,852,950.58元,执法办案71,465,181.73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耗材等日常公用经费;车管业务、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信息网络建设等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23,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91,905.3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69,203.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3,359.98元,死亡抚恤79,251.03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交及死亡抚恤费用;

3.卫生健康(类)支出3,613,314.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976,837.9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29,195.0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7,281.75元。主要用于缴交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费用; 

4.住房保障(类)支出4,232,7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其中:住房公积金4,232,710元。主要用于缴交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19,502.00元,支出决算为2,946,028.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29,659.6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36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3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19,502元,支出决算为2,946,028.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29,659.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3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交警支队2021年11月新成立两个绕城高速公路四、五大队,其执法执勤用车在确保支队执法执勤车保有量总数不变的前提下,由支队本级和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分别调入。公务用车管理改革以来,交警支队没有新增车辆,执勤执法车辆老旧、破损情况突出,交通管理业务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为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车辆维修保养次数增加,费用较高,同时,车辆路面执法、巡逻力度加大,油耗增加,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增加。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决算数高于预算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59,399.00元,下降94.06%。原因:交警支队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标准、范围,本着厉行节约,确保公务接待费用只减不增。故与预算执行差异大。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53,780.11元,增长34.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57,682.11元,增长34.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02.00元,下降19.2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交警支队2021年11月新成立两个绕城高速公路四、五大队,其执法执勤用车在确保支队执法执勤车保有量总数不变的前提下,由支队本级和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分别调入。公务用车管理改革以来,交警支队没有新增车辆,执勤执法车辆老旧、破损情况突出,交通管理业务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为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车辆维修保养次数增加,费用较高,同时,车辆路面执法、巡逻力度加大,油耗增加,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增加,“三公”经费支出整体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5辆。主要用于警卫开道、节假日安保及上路巡逻执勤等执法执勤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工作检查、考核及外省、州(市)部门来访、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88,362.24,减少1,571,880.65元,下降19.03%,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制度规定,交警支队在保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坚持厉行节约,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公用经费较上年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日常办公、水电、零星维修维护、会议等运行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产总额507,955,194.85元,其中,流动资产24,629,410.78元,固定资产437,531,562.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799,897.48元,无形资产37,488,137.14元,其他资产506,186.9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99,039.7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43,635.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16,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96项,账面原值7,847,966.7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此项收入当年未实现,在2023年度才转入到账);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298,76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22,3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276,45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275,16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4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主要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是指为完成或履行其特定工作职责或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各项经费开支。

交通管理项目经费分为日常性项目经费和一次性项目经费两类。日常性项目经费包括车管业务经费、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经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交通秩序管理经费、交通科技信息化建设专项、民警教育培训经费、警务辅助人员专项等;一次性项目经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维修专项支出、大型设备购置专项支出、其他支出等经费。

附件:

1、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3、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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