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6 19:50:55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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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司法局是曲靖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部门,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是依法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民主、塑造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曲靖市司法局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承担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肩负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监督员管理和强戒管理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规划为纲领,奋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陆良县、罗平县、富源县、会泽县作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第一批候选县,已完成第三方评估,正等待省级验收。二是做好立法工作。参与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讨论、修改、审议工作,为法治曲靖建设、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提供法律遵循和制度保障。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市本级取消的证明事项15项和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项清单。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中全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五是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成立曲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印发《曲靖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及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市行政复议专项工作暨行政复议代办点现场推进会。在全市135个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着力打通群众行政复议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2.以维稳为主线,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一线,有针对性的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抓实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调查评估、接收登记、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矫正等工作措施,结合实际实施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

3.以服务为宗旨,大力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在市、县(市、区)两级(含经开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1家,在乡镇(街道)建成实体平台136家,在村(社区)建成实体平台1677家;接听5993个热线电话,通过三大平台访问71310人次,部署了873台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总体形成了覆盖城乡、体系健全、功能齐全、管理科学、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二是强化律师队伍教育管理,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

4.以人民为中心,致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组织召开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对“八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学法用法制度,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党委班子、领导干部述法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以大力开展“法治学校和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目前考评认定了82所校(园)为“曲靖市法治示范学校”。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系列,在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障每周不少于2课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司法局机构设置情况由曲靖市人民政府“三定”方案(涉密文件)确定,机构设置情况涉密不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司法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司法局在职人员编制由曲靖市人民政府“三定”方案和曲靖市编委文件(涉密文件)确定,2022年末在职人员人数及分布情况涉密不公开。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4,476,634.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76,634.1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02,698.81元,下降2.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02,698.81元,下降2.7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退休费由财政直接拨付社保发放,不再由单位发放,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二是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4,476,634.17元。其中:基本支出16,527,034.17元,占总支出的67.52%;项目支出7,949,600.00元,占总支出的32.4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01,126.81元,下降7.2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85,818.81元,下降8.25%;项目支出减少415,308.00元,下降4.9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退休费由财政直接拨付社保发放,不再由单位发放,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二是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司法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527,034.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812,322.74元,占基本支出的89.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14,711.43元,占基本支出的10.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49,6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法律顾问专项经费支出800,000.00元,主要用于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2.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保障专项经费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统筹全面依法治市稳步推进,完成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的统筹协调职能,筹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巩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一方案三清单”制度体系建设,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督促指导力度。

3.重大决策听证经费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重大决策行为进一步规范,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高效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多样化要求,使政府工作更加广泛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4.行政应诉业务经费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的各类案件的应诉工作。工作开展情况:承办市人民政府的各类行政、民事、经济等案件的应诉工作。

5.行政复议专项经费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化解行政争议,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全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4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1件。

6.基层司法业务支出400,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工作、人民调解工作、人民监督工作、安置帮教等工作。工作开展情况: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源头预防、源头治理、主动排查、主动化解原则,组织动员广大调解员,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按照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加强重点时段、重要节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规范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衔接配合工作。

7.普法宣传支出6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利用“三下乡”等活动契机,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分类别持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发放宣传海报、宣传册、环保袋等宣传产品。在曲靖电视台开办《法治在线》栏目,每月播放2期,将法治新闻与法律解读有机统一,有效推进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8.法律援助经费支出6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大力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873台。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民事案件,接受各类法律援助咨询。

9.政府购买法律援助专业队伍服务经费支出240,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专业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工作开展情况:承接符合要求的各类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接受各类法律援助咨询。

10.社区矫正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开展各项工作支出。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督查和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认真执行曲靖市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

11.其他项目的具体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涉密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76,634.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901,126.81元,下降7.2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退休费由财政直接拨付社保发放,不再由单位发放,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二是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20,778,306.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司法业务专项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5,553.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等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116,68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16,09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900.00元,支出决算为154,869.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4,836.4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033.3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2.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33.3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900.00元,支出决算为154,869.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4,836.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33.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445.53元,下降16.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413.47元,下降3.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032.06元,下降56.5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4,711.43元,比上年减少73,877.16元,下降4.13%,主要原因分析:厉行勤俭节约,办公费开支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司法局部门资产总额9,783,548.76元,其中,流动资产2,371,894.26元,固定资产7,374,494.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7,16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4,045.14.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359.00元,流动资产减少821,404.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98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98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98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司法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

附件:

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3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