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6 20:56:1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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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审查,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协助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人员的考核。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配合、协助市局行政审批科完成的工作

(1)协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制定省生态环境厅领导赴曲靖调研筹备工作,并陪同调研。调研组实地调研了西城工业园区的园区规划和产业布局、曲靖钢铁集团双友钢铁有限公司转型升级、南盘江麒麟区越州镇西关省控断面水质、曲靖高新技术开发区越州工业园区扬钢钢焦一体项目等情况,并现场研究解决园区规划、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等相关问题。省生态环境厅明确下一步,将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在支持全省绿色转型发展实践中探索建立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机制,从基础服务、政策解释、项目发展等方面寻找更加有效措施,进一步优化全过程环评审批服务。同时,要树牢发展永远是主题、保护永远是前提的意识,正确履行好执法监督和生态环境准入把关的双重责任,更好地服务保障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2)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六届第五次常务会议精神,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全市8个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有关工作,为项目顺利落地保驾护航。组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专班,组织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多次邀请部级、省级专家进行现场咨询服务,积极协调省级部门安排专家咨询及组织审查,在全省率先完成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工作。按时调度煤矿矿区规划环评进展情况,积极与相关部门共同商讨解决煤矿矿区规划、规划环评编制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快推进全市煤炭产业的转型升级。二是今年以来先后主动对宣威银河铬钒新材料、东方红多晶硅,沾益科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万吨净水剂项目、云南安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白炭黑及1.5万吨三氯氢硅、珠江焦化,麒麟区信义集团多晶硅、光伏玻璃盖板及浮法玻璃、双友钢铁、扬钢钢铁、牙比克煤矿、盛凯焦化,师宗天杲镍业转型升级、伟宏机电公司金属面板项目,会泽华能待补风电、驰宏会泽冶炼分公司,马龙呈钢废渣综合利用项目,富源锦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陆良景星焦化等近30个重点项目选址及环评编制进行全过程帮扶指导。三是对市级审批的环评项目开辟了绿色通道,快捷办理,对属于省级审批的环评项目,搭建了上下沟通的桥梁,由专人负责,全程协助办理。建立沟通机制,以现场交流、业务培训、定期座谈等形式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力所能及提供指导和帮助,促进企业环保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宣威市扯卓河水库项目属于2022年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要求2022年9月30日开工建设,但截至7月底环评报告都还没有编制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了解情况后立即成立工作专班、抽调经验丰富的专家进行了“手把手”指导,修改完善环评报告,但生态现状调查、自然保护区无害化穿越等无法在短期内完成,经市局行政审批委员会同意,采取政府承诺审批的方式,确保了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四是按照《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通知》(曲环通[2022]65号)指导各县市区强化辖区内污染物减排,通过工程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取缔落后生产工艺、超低排放改造和转型升级,深挖减排潜力,为新上项目腾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落地。

(3)按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对各生态环境分局审批的24多少个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开展了技术复核。

2.研究课题

(1)为进一步了解曲靖市磷酸铁锂产能与区域大气环境承载力的平衡关系,确保曲靖市空气质量稳定达标,2022年1、2月,与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共同编制了《曲靖市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业布局研究报告》、《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业布局研究报告》,为曲靖市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磷酸铁锂规划布局工作提供建议。报告从行业类别、产业政策、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对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进行研究分析,根据行业产排污特点及用地标准,采用大气环境容量法、环境质量达标法、土地承载力法及全市各园区功能定位,初步明确全市可以布局磷酸铁锂项目的工业园区及各园区可以容纳的生产规模总量。其中《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业布局研究报告》获得市委李书记批示。

(2)5月27日起启动曲靖市晶硅光伏产业、风电产业布局研究。8月底完成两个课题研究工作。报告从行业产业政策、产业链及各环节污染状况、曲靖市资源优势及园区的承载能力、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环境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建议曲靖市应加大两个行业延链、补链、强链的招商力度,完善产业链以及如何解决环境制约因素的方法等。正在制定专报报市委、市政府。

(3)2月完成《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南海子片区环境制约及解决办法研究报告》正在制定专报报市委、市政府。

3.积极推进与昆明理工大学的合作,经与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的共同努力,6月22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与昆明理工大学国土资源工程学院政校合作推进协同治污工作推进会议在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光耀及相关领导,昆明理工大学国土资源工程学院教授曹广祝出席会议。曹广祝教授以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体系为主线,结合曲靖实际,分析了曲靖市在地下水环境管理方面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建议。高利坤副教授以煤矸石高效综合利用为题对其前期开展的研究工作及成功案例进行交流。 黄光耀指出,曲靖市磷石膏、煤矸石等工业固废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存在政策制约和技术瓶颈,环境监管面临较大压力,土壤及地下水保护技术及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希望昆明理工大学能针对地下水、土壤环境评估及修复、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理论研究和实施成功案例,把研究成果在曲靖市进行有效转化提供技术指导。进一步加强科研课题研究合作,共同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课题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积极申请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度合作,共同推动曲靖市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7月5日、7月8日推动昆明理工大学国土资源学院与富源分局、富源阿形煤矿就煤矸石高效综合利用进行交流合作。7、8月与昆明理工大学一起对富源、师宗、罗平、麒麟、宣威涉及的主要矿区15家煤矿煤矸石进行了取样分析。

4.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及环评机构日常考核,2022年共受理8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已完成技术评估84个,共出具77个评估意见,其中报告书30个,报告表47个。对36家技术单位进行了考核。受理了13个建设项目合同备案,并定期进行进度跟踪。坚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导则》的要求,严把质量关,严格环评技术单位考核工作,每月按时向市局上报考核结果,并同时上传市局网站。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对57个项目进行技术评估,占完成总数的68%,大大提高了技术评估效率。收回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技术评估反馈意见表57份,对中心、技术评估项目负责人、专家专业技术能力、办事程序、廉洁自律、办事效率等多方面进行评价。

5.为提高环评技术评估水平,积极参加生态环境部、省级举办的专业培训。5月10日至12日组织全体职工参加了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举办的2022年第5期新修订的生态、噪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解读专题培训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主任室、办公室、档案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为二类公益事业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141,430.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1,430.7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518.36元,下降1.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518.36元,下降1.17%;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141,430.79元。其中:基本支出871,430.79元,占总支出的76.35%;项目支出270,000.00元,占总支出的23.6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894.57元,下降2.5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518.36元,下降3.70%;项目支出增加3,623.79元,增长1.36%;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1,430.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3,043.70元,占基本支出的94.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387.09元,占基本支出的5.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项目,支出27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2022年共受理8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已完成技术评估84个,共出具77个评估意见,其中报告书30个,报告表47个。对36家技术单位进行了考核。受理了13个建设项目合同备案,并定期进行进度跟踪。坚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导则》的要求,严把质量关,严格环评技术单位考核工作,每月按时向市局上报考核结果,并同时上传市局网站。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对57个项目进行技术评估,占总数的68%,大大提高了技术评估效率。收回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技术评估反馈意见表57份,对中心、技术评估项目负责人、专家专业技术能力、办事程序、廉洁自律、办事效率等多方面进行评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1,430.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3,518.36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7,948.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0,523.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其中: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949,211.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查工作。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3,747.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6%。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存的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预算数均为0.00元。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了接待费支出。二是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无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了接待费支出。二是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无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22年没有出国开展工作的情况。

2.购置车辆0辆。2022年没有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2022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022年没有产生国内接待批次及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2年没有产生国外接待批次及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此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资产总额354,838.30元,其中,流动资产23,658.30元,固定资产322,21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97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184.8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事业收入:指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反映我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附件:

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