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8 14:04:35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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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本县地方性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依法行使环境保护处罚权,调处跨辖区的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环境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工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师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我县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方面的污染防治。

7.监督、管理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10.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1.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2.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围绕中心抓落实,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有序推进。严格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要求,先后制定《师宗县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师宗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师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师宗县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2022年度工作计划》《曲靖市南盘江(师宗段)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等方案计划,高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师宗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于2022年7月19日通过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于2022年7月27日通过师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于2022年7月29日通过师宗县人民政府讨论并印制下发实施。目前,师宗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已通过省级评审并公示完成,待省人民政府命名。

2.多措并举抓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在蓝天保卫战方面,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治理台账。持续推进云南天高镍业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确定上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重点单位4家。强化企业自动监控设施设备运行监管,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深度治理工作,完成4家企业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改造。完成市级下达柴油货车、重型汽车远程在线监控数据车载终端安装272套。组织修订《师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版)》。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均达100%。二是在碧水保卫战方面,深入开展全县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和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完成两个县级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农村水源调查。联合县工业园区完成师宗县工业园区涉水企业排查工作,配合完成云南师宗产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市级核查工作。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攻坚战,有序推进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工作,实施师宗县乡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共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549万元、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500万元,分别用于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和者黑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建设;师宗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已通过国家级技术审查,进入项目储备库。三是在净土保卫战方面,制定印发师宗县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方案,全面排查区域内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督促师宗县富盛磷电有限公司完成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现场核查清单问题整改,持续做好师宗民族焦化、师宗朝阳焦化和师宗友清焦化3个预关注地块的信息调。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地下水基础化境状况调查评估。切实开展危险废物风险大排查,及时规范安全处置涉疫医疗废物,圆满完成“3.30”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累计转运处置医疗废弃物71500吨。切实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智慧化监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2022年底,全县786个自然村,完成治理的自然村数(含管控)431个,完成治理行政村46个,治理率为41.8%,收集处理率为11.8%;纳入城镇和乡镇污水管网自然村数为20个,治理率(含管控)为54.83%,对照国家、省级考评要求,已完成目标任务。

3.强化监管抓落实,确保县域生态环境安全。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度。组织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会32次,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3个,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50个。二是强化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化管理及涉源单位、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监督管理。办理应急预案备案34个;完成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现场核查6家,完成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65家。三是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化解各类环境风险。完成双随机检查19家;下达责令改正处罚决定书4件,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件、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件;成功处置小同仙水库、竹基镇抵鲁村委会他谷村水源地水质异常等问题,完成县域内所有万寿菊收购点污染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累计查处各类环境信访案件56起。四是加强企业帮扶指导,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累计出动82人次帮扶指导企业40家次。五是有序推进监测站资质复评审工作,圆满完成地表水(南盘江黑尔断面、竹箐河响水箐断面)水质和11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节能减排监测,县城建成区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酸雨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及各类指令性监测。先后派出监测技术人员4名参与了贵州焦化厂透水污染黄泥河—九龙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

4.从严从实抓落实,扎实推进各级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截至2022年底,累计完成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106个,达到时序进度12个;完成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1个;省级联合执法检查、市级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反馈问题整改1218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9个13个点位,县域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5.强化宣传抓落实,切实营造生态环境保护浓厚氛围。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建清洁美丽师宗”抖音短视频大赛、环保法律法规进企业和生态环境突出热点举报反馈问题整治开放日活动。举办“绿色低碳骑行,共建美丽家园”绿色骑行活动,倡导广大市民切实践行“一三五”绿色出行模式,从点滴做起,“节”尽所“能”共建美丽家园。依托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县人民政府网累计公示各类环境信息70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法规宣教股、污染控制及防治股、自然生态保护监督管理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师宗大队;

2.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982,91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43,251.74元,占总收入的76.5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639,666.76元,占总收入的23.4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91,920.86元,下降4.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4,096.14元,增长1.79%;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减少386,017元,下降19.06%。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录用公务员2人,新招聘事业人员2人,新增4人的人员工资及与工资相差的社会保险缴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县级财政资金困难,部分省级专款未拨付到位,2021年度县级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列入2021年度其他收入。2022年无省级专款,相应减少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6,982,918.5元。其中:基本支出5,033,518.5元,占总支出的72.08%;项目支出1,949,400元,占总支出的27.9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1,920.86元,下降4.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2,120.86元,下降1.80%;项目支出减少199,800元,下降9.3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1人,工资及五险一金缴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县级财政资金困难,部分省级专款未拨付到位,2021年度县级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列入2021年度其他收入。2022年无省级专款,相应减少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33,51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41,527.56元,占基本支出的88.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1,990.94元,占基本支出的11.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49,4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曲财建〔2021〕27号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激励奖补前期费(固定资产奖励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印刷费、劳务费支出;

2.曲财建〔2021〕27号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激励奖补前期(生态示范区创建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创建工作的办公费、劳务费、委托业务(技术咨询服务)、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3.师财预〔2022〕140号办公楼排危修缮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楼及监测业务用房的排危修缮支出;

4.曲财资环〔2022〕26号生态环境执法项目经费460,400.00元,主要用于执法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

5.师财预〔2022〕16号生态环境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

6.师财预〔2022〕96号环境监测(技术服务)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执法工作的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

7.师财预〔2022〕96号环境监测(技术服务)经费189,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疫情防控过程中医疗废物处置费支出;

8.师财预〔2022〕96号生态示范区创建项目(技术服务)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的委托第三方的技术咨询服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43,251.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52%。与上年相比增加94,096.14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录用公务员2人,新招聘事业人员2人,新增4人的人员工资及与工资相差的社会保险缴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0,957.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0,376.96元,主要用于在职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检缴费支出2,058.3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支出;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3.18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273,707.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6,376.15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4,036.9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294.7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生育保险缴费及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4,290,649.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主要用于:2110101行政运行3,830,249.59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与工资相关的社会保险缴费、公用经费支出;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0,400.00元,用于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87,9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387,937.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775.00元,支出决算为95,880.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9,194.8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68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68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775.00元,支出决算为95,880.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9,194.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省、市的督察等活动,没有发生较大规模的接待事项,致使2022年接待费比上年减少较多。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170.15元,下降16.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85.15元,下降5.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085元,下降67.8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省、市的督察等活动,没有发生较大规模的接待事项,致使2022年接待费比上年减少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机关为完成本部门特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政府主管部门到县上开展生态环境督察、联合执法、问题排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检查等工作的相应接待。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0,990.94元,比上年减少33,865.12元,下降5.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树立厉行节约、过紧日子,2022年度财政预算公用经费在上年基础上胡所压缩,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三公经费也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公车改革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资产总额4,460,192.47元,其中,流动资产1,067,571.81元,固定资产3,392,620.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6,916.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7,2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574.8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3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44.8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440.8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9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下属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是预算单位,财务也没有独立核算,经费一并由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统一核算。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师宗大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建议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参加当地社保的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指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含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2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