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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供排水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7 18:58: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尊敬的用水户:

根据《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心城区供排水价格的通知》(曲发改价格〔2023〕19号),自2023年9月1日起,曲靖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对供水区域内用户执行新的供排水价格。具体如下:

一、调整后的用水终端到户价格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4.20 元/立方米(自来水价格 2.90 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 1.3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价格 5.75 元/立方米(自来水价格 3.72 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 2.03 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 11.00 元/立方米(自来水价格 8.50 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 2.50 元/立方米)。详见附件一《曲靖中心城区供排水终端价格表》(含税)。

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

居民生活用水执行阶梯价格制度,自来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按 1:1.5:3 的比例分级阶梯确定,每户按月计量。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执行第一阶梯价格。阶梯价格详见附件二《曲靖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表》。

三、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按用水量分为三档,以《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规定的用水定额为第一档水量,超用水定额 30%(含)的部分为第二档水量,超用水定额30%以上的部分为第三档水量。第一档水量执行基本水价,第二档水量在基本水价征收标准基础上加价 1倍,第三档水量在基本水价征收标准基础上加价 2倍。限制类企业在现行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再加价 0.50 元,淘汰类企业每立方米再加价 1.00 元。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以及特种行业用水暂不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价项目仅为自来水价格,不包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各种附加。

四、特殊困难群体优惠政策

持有二级及以上残疾证的残疾人家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认定的低收入人口家庭,可持相关证件或证明,向供水企业申请每月免收 2 立方米的水费,包括自来水费和污水处理费。

附件:

1.曲靖中心城区供排水终端价格表(含税)

2.曲靖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表

 

                          曲靖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

附件一

曲靖中心城区供排水终端价格表(含税)

单位:元/立方米

 

用水

类别

城市用水终端价格

其中

执行范围

自来水

价格

污水

处理费

居民生活

用水

4.20

2.90

1.30

包括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

非居民

用水

5.75

3.72

2.03

包括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除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以外的其他用水。

特种

用水

11.00

8.50

2.50

包括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用水等。

 

 

附件二

曲靖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阶梯类别

阶梯

价格

其中

执行范围

自来水

价格

污水

处理费

第一阶梯

4.20

2.90

1.30

月用水量15立方米以内(含15立方米)

第二阶梯

5.65

4.35

1.30

月用水量15—20立方米(含20立方米)

第三阶梯

10.00

8.70

1.30

月用水量20立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