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2022)曲靖市0742号

2023-01-04 09:12:1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2022)云0114执1545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要求解除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行对被执行人张福焕名下位于曲靖市南片区曲陆高速公路以西“坤城·麦地阳光”二期1幢第2层1-201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云(2021)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12938号】的抵押手续,因云(2021)曲靖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466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