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3)曲靖市第0011号

2023-01-17 09:10:5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潘广雄、邓福润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江东福苑小区)2幢第3层3-3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潘广雄、邓福润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敖桂花、潘广雄离婚析产为潘广雄单独所有,后经夫妻财产约定为潘广雄、邓福润共同所有。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潘广雄、邓福润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106977、201510697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敖桂花、潘广雄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15)第4209号)。现潘广雄、邓福润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敖桂花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