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3)曲靖市第0023号

2023-01-28 09:41:1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庄红伟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54号(水电十四局)13幢4层1-4-8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庄红伟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郑宝玉赠与给庄红伟。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庄红伟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90558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郑宝玉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3)字第4976号)。现庄红伟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郑宝玉因死亡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