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曲靖市第0029号

2023-01-31 08:30:0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刘双存、叶文礼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教场东路(曲靖市宣威水泥厂)1幢第3层2-3-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双存、叶文礼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地区宣威水泥厂驻曲办事处(曲靖宣峰水泥有限公司)出售给包继周、余宗英,包继周死亡,余宗英继承其产权份额,后余宗英买卖转移给叶文礼、刘双存。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叶文礼、刘双存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303977、201330397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叶文礼、刘双存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余宗英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