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3】曲靖市0043号

2023-02-07 08:54:4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陈智慧、施菊芬(隐名共有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南路113号4幢第5层2-5-1号,地号为:C-(16)-24F042051,证号为曲市国用(2001)字第1051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智慧、施菊芬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