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曲靖市第0209号

2023-04-20 09:13:4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冯春花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平安路与文笔路交叉口“世纪涛岸”二期10幢第9层6-9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冯春花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国中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给陈丹,陈丹买卖转移给冯春花,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冯春花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30560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冯春花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陈丹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