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曲靖市第0210号

2023-04-20 09:14:2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赵瑜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南片区曲陆高速公路以西“坤城.麦地阳光”一期17幢第1层2-1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赵瑜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南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周波、张春丽,周波、张春丽买卖转移给赵瑜,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赵瑜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30824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赵瑜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周波、张春丽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