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3)曲靖市第0219号

2023-04-21 16:29:2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陈祝莲、王建华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东路49-51号(区供销社综合贸易中心)1幢第3层5-3-3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陈祝莲、王建华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综合贸易中心)出售给李明辉、宋懿文,李明辉、宋懿文买卖转移给陈祝莲、王建华(隐名共有人)。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陈祝莲、王建华(隐名共有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761511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陈祝莲、王建华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明辉、宋懿文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