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3)曲靖市第0258号

2023-05-17 08:42:2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宜良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云0125执恢245号之十一及宜良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云0125执恢245号之九,要求将何道庚名下的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银屯路东侧(嘉恒花园)1幢第1层44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2007612064,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13)字第1736号)的不动产登记到顾春兰名下,因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现公告该证书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