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3)曲靖市第0290号

2023-06-02 09:04:4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刘丽娴、谭礼鹏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学院街49号(曲靖市畜牧局)2幢第5层1-5-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丽娴、谭礼鹏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农业农村局(曲靖市畜牧局)出售给李芹、刘光富(隐名共有人),李芹、刘光富买卖转移给刘丽娴、谭礼鹏。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刘丽娴、谭礼鹏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303462、201430346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刘丽娴、谭礼鹏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芹、刘光富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