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曲靖市第0296号

2023-06-05 11:16:5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吕聪花、刘绍仙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交通路39号(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4幢第2层1-2-3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吕聪花、刘绍仙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出售给张彩琼、王江(隐名共有人),后张彩琼死亡,遗产份额由王江继承,王江买卖转移给吕聪花、刘绍仙。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吕聪花、刘绍仙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300365、201630036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吕聪花、刘绍仙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王江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