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3)曲靖市第0351号

2023-07-11 10:19:5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杨本立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金穗花园三期)1幢E单元第14层1403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杨本立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台侨经济技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徐晓皎,徐晓皎买卖转移给杨本立、张华芬。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杨本立、张华芬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300285、201530028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杨本立、张华芬经民事判决将上述不动产判决归杨本立所有,并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徐晓皎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