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3】曲靖市第0354号

2023-07-21 15:19:5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云0302执恢393号之一及执行裁定书(2022)云0302执恢393号之一,要求将蒋艳及共有人金德华所有的位于曲靖市翠峰西路张家凹锦福花园12幢2-201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99616、共5932)登记到丁利春名下。因上述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