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曲靖市第0367号

2023-07-21 15:31:0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浦同菊、卢绍斌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文化路99号(金厦房地产公司)1幢第3层1-3-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浦同菊、卢绍斌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曲靖市金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方石坤,方石坤买卖转移给王昕、林白云(隐名共有人),王昕、林白云买卖转移给浦同菊、卢绍斌。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浦同菊、卢绍斌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301312、201530131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浦同菊、卢绍斌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方石坤、王昕、林白云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