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海申请继承坐落于曲靖市寥廓北路(水电十四局机械厂)12幢第2层1-4号的不动产。经审定,登记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刘广才、王桂珍(隐名共有人)
继承人:刘海
不动产坐落:曲靖市寥廓北路(水电十四局机械厂)12幢第2层1-4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曲房权证曲靖市字第31466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1)字第4079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房屋面积53.17㎡,土地面积10.37㎡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部(南湖雅园小区商7幢)
联系方式:0874-3132686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