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3)曲靖市第0427号

2023-08-21 16:41:1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唐雯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卷烟厂吉庆福小区二号院14幢第3层1-3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唐雯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徐白萍买卖转移给唐雯。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唐雯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11190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转移登记,依然登记在徐白萍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9)第2550号)。现唐雯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徐白萍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