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万佳骏,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白石江旁水岸盛世小区1幢第9层1-902号,地号为532201000-001-010-4-1S001010902,证号为曲市国用(2014)字第0352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201430164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万佳骏
2023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