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3)曲靖市第0452号

2023-08-28 10:59:0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潘太平、王琼芬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开发区锦华山水缘小区翠园5-1幢第2层1-2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潘太平、王琼芬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盛世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曲靖盛世锦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给杨丽萍、金云水(隐名共有人),杨丽萍、金云水买卖转移给潘太平、王琼芬(隐名共有人)。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潘太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081219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潘太平、王琼芬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杨丽萍、金云水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