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叶国斌、肖翠莲,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开发区非公有制经济园区内(云华商城)第3层4-3-2号,地号为009-001-5S商住楼2040302,证号为曲开国用(2016)字第0276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国斌、肖翠莲
2023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