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王钱广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环城东路金盾小区(云南省第四监狱)6幢第4层3-4-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钱广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省第四监狱出售给陈玉银、邱正蓉,陈玉银买卖转移给王钱广。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王钱广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660801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王钱广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陈玉银、邱正蓉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