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房妍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玄坛西路明月轩小区4幢第1层2-1-1号,地号为003-044-20F042011,证号为曲市国用(2012)字第276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2005502325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房妍妍
2023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