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方传平、张永连(曾用名:张永莲),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珍珠街1幢第1-5层,地号为C-(26)-17,证号为曲市国用(2004)字第032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共4937号的房屋共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方传平、张永连
2023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