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田善勤、杨友芬(隐名共有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3幢第3层4-3-8号,地号为B-(3)-2F034038,证号为曲市国用(2002)字第689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3252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田善勤、杨友芬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