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孔彩花、冯树才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幸福小区福顺园416幢第3层F-3-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孔彩花、冯树才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金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出售给王泽珍、杨鸿贵,王泽珍、杨鸿贵买卖转移给孔彩花、冯树才。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孔彩花、冯树才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303897、201130389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孔彩花、冯树才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王泽珍、杨鸿贵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