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3)曲靖市第0651号

2023-11-06 09:13:4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彭小祥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书院路(省水利水电工程三公司)3幢第4层1-4-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彭小祥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杨忠友、朱丽琼离婚析产转移给杨忠友,杨忠友买卖转移给徐美朝、彭小祥(隐名共有人)。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徐美朝、彭小祥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761739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转移登记,仍登记在杨忠友、朱丽琼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曲市国用(2005)第1292号)。现徐美朝去世,彭小祥继承其份额并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杨忠友、朱丽琼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