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环境应急处置中心

2023-11-25 11:10:00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曲靖市环境应急处置中心为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

主要职责:1.负责全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事故应急响应系统、环境安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环境应急方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发展进行预测、预报、预警,发布信息。

2.负责制定和完善环境安全的应急处置、环境修复及环境安全法律、规章、制度。对环境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察;负责全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环境监测、现场调查取证、应急处置、信息通报工作;负责全市风险源管理,分析环境重大污染隐患,预测重大环境事故风险。参与新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程与措施的评估论证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环境应急人员的培训,组建和应急管理专家队伍。指导各地企业开展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工作。

重点工作:针对曲靖市存在环境应急装备、设备数量不足,种类不齐等问题,以及提高环境应急应急能力的要求,结合《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具体要求,配置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应急交通工具、应急防护装备、应急调查取证设备办公室设备、办公设备等,开展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工作,从而提升曲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