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娜姑镇云峰光伏项目拖车村委会李家包包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7-11 17:13:00   索引号:    文号:曲发改基础〔2023〕28号   来源: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会泽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报来《会泽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娜姑镇云峰村光伏项目、拖车村委会李家包包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请示》(会发改基础〔2023〕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及市直相关部门于2023年6月16日对项目进行了审查,6月28日收到《曲靖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娜姑镇云峰村光伏项目、拖车村委会李家包包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曲投审发〔2023〕22号)。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娜姑镇云峰光伏项目、拖车村委会李家包包光伏项目的送出和消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网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同意建设娜姑镇云峰村光伏项目、拖车村委会李家包包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代码:2306-530326-04-01-171373,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建设单位

会泽华电道成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会泽县。

四、主要建设规模

(一)主变部分

本期不涉及。

(二)线路

新建1回220kV云峰升压站—220kV金钟变电站线路,同时“π”接220kV李家包包升压站,即:220kV云峰升压站→220kV李家包包升压站→220kV金钟变电站,采用单、双回架空建设,长度约27.19(21+2×6.19)km,导线截面400mm²。新建铁塔76基,其中云峰光伏项目使用54基单回塔(其中直线26基,耐张28基),李家包包光伏项目使用22基双回路塔(其中直线12基,耐张10基)。

(三)土建部分

新建的娜姑镇云峰村光伏项目、拖车村委会李家包包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 1.05公顷。

(四)二次部分

建设配套二次设备及通信系统。

、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700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云南省能源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新能源项目并网投产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23〕150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曲靖市会泽县娜姑镇云峰村光伏项目(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意见》(云电规划〔2023〕295号),《中共会泽县委政法委员会备案回执表》《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峰村光伏项目和李家包包光伏项目送出线路路径走向的复函》(会政函〔2023〕13号),《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编号:曲水保诺〔2023〕04号)。

七、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规定,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等实行公开招标。

、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部门的批复许可文件,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用地、规划、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并办理完善工程建设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手续。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要求等前提下,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应用尽用、能用尽用”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增收。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委,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