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19 16:52: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3〕107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尹国斌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建设中建设用地调整的建议》(第21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

科学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完成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已上报省人民政府待批准实施;加快推进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目前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已完成市级专家评审,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完成前期工作,开始初步方案编制。完成并启用中心城区西片区、北片区、南片区等6个重点片区控规,完成6个规划导则设计,开展综合交通、供电、供排水等40个专项规划编制;全市1486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已于2023年6月底全部完成审批,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建成。其中,麒麟区潇湘街道沙坝、潇湘、冷家屯、石灰窑、文明村5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2023年3月10经麒麟区人民政府审批(金麟社区在城镇开发边界线范围内,按照曲靖中心城市进行规划管控)。  

二、科学布局产业规划,引导产业融合发展

各行政村在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规划时,结合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要求,将产业发展规划作为专章纳入编制内容,聚焦产业振兴,市县乡村振兴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全程参与,按照“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和县、乡产业发展规划的“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要求,编制符合当地实际的产业发展规划,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供选择依据,为农户增收创造条件。麒麟区潇湘街道“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初步形成了“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配套产业”的现代化特色农村产业体系,以农业种植与农产品加工为主导,以乡村观光旅游与采摘业为特色,建设标准化绿色化农产品种植与加工基地为支撑的产业结构,深度融合一二三产业,构建符合村庄产业发展条件和未来发展需求的新型乡村产业体系。潇湘街道根据每个自然村的特色发展以及产业未来规划,进一步落实调配了必要建设用地指标和留白用地做为产业发展协调预留空间,确保乡村振兴项目能够落地建设。

三、切实做好用地管控,确保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基本稳定

村庄规划是详细规划,需严格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底线管控、指标约束、用途管制等要求。在编制过程中,坚持做好与上位规划的有机衔接,依据“三区三线”划定的最新成果,做到村庄建设边界线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做到“图、数、线”一致,体现上位规划的严肃性。为解决建设用地不足问题,2023年2月28日印发的《云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修订版中明确:村庄建设边界规模与村域现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按不打开统计)基本维持稳定。村庄建设边界规模由县(市、区)统筹,不得突破现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的1.1倍,原则上乡(镇)村庄建设边界规模不得突破1.1倍,这条措施为解决用地不足瓶颈找到了可行的路子。

四、用好用活土地政策,确保建设用地指标应保尽保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实施意见》(云自然资〔2021〕82号)规定:“新编县、乡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指标机动指标,积极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台账管理,在用地批准后更新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实际工作中,对于在规划区范围内符合“一户一宅”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和乡村振兴用地,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可实施实报实销,应保尽保,鼓励群众优先使用拆除老旧房屋、闲置生产用房等用地指标进行用地置换的方式进行选址新建,以解决由于村庄人口增长,居住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

五、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

2021年7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曲农〔2022〕91号),明确了各部门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的管理职责,规范了宅基地申请条件,明确了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及工作时限,提出了联管工作机制,同时要求乡镇积极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意见出台为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在此基础上,2022年12月5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曲靖市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全过程管理实施方案》(曲政办函〔2022〕137号),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秩序,加强农村宅基地全过程管理,推动农村宅基地建房全过程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结合自然资源和宅基地管理体制改革,经报告市政府同意,2023年2月28日,市直有关部门配套出台了《曲靖市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划管理实施方案》《曲靖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用地保障实施细则》《乡村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宅基地建房规划管理机制,强化宅基地建房过程监督管理,规范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保障所涉及的农用地转用报批管理程序,合理引导村庄有序建设。潇湘街道村民建房在不突破潇湘江、潇湘水库国家级一级水源保护红线等国土空间强制性管控要求的前期下 ,可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建房申请。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9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