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5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19 16:56: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3〕108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蒋露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交通集团生活小区、地质一大队生活小区居民生活用电移交给电力部门管理,由电力部门向居民直接收取电费,让居民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的建议》(第25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政府委派曲靖供电局作为主办单位,牵头落实第25号建议内容。曲靖供电局接到建议办理任务后,立即对交通集团生活小区、地质一大队生活小区开展现场初步技术审核。经审核,两个小区拟移交的供用电设施均未达到移交安全、技术标准,曲靖供电局已将存在问题书面反馈至小区管理主体,并告知管理主体应先完成改造,再进行移交。

目前,地质一大队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正在推动供用电设施改造,改造设计方案已于2023年8月审定,正在进行改造;交通集团生活小区因企业经营困难,暂未开展改造。

曲靖供电局将持续做好改造技术支持和过程服务工作,确保改造一次到位,尽快完成移交。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9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