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7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19 17:12: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3〕111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周兴稳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曲靖“物管”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的建议》(第47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物业行业制度建设,推进物业服务管理融入社区治理

曲靖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物业行业管理工作,2020年出台了《曲靖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物业服务管理的各方主体责任,推进物业服务管理融入社区治理,规定了物业企业的职责和任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不断加强物业行业管理的制度建设,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一是印发了《曲靖市物业招标管理办法》《曲靖市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曲靖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等级标准(试行)》等相关配套文件,明确了各类物业小区相应的服务等级要求,作为业主委员会、建设单位与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参考依据。二是要求物业收费内容和价格要明确标价,小区公共收益要定期在小区向业主进行公示;因物业收费与小区的规模、小区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人员配置、服务等级均直接相关,评定服务等级存在很多难点和争议,各小区服务等级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在服务合同中约定,并由小区自治组织进行监督。三是印发《关于推进中心城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实施方案》,中心城市无物业管理的609个小区均已实现了组织全覆盖(成立了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或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内容全覆盖和工作责任全覆盖(市场化管理的59个、实行业主自治管理的240个、实行办公与住宅统筹管理的253个、由社区代管的57个)。四是计划于2024年启动《曲靖市物业管理规定》立法工作,在2020年出台的《曲靖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和查找不足,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后,以市政府规章印发施行。

二、开展物业企业信用信息评价,加强行业的培训指导

物业资质管理市场准入制度被取消后,在行业管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了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在物业企业诚信评价工作中,把业主的满意度和服务质量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明确规定:诚信需要提升的企业(1A级),不得参与物业招投标活动。对于获得4A 评级以上的企业,在物业招投标活动中享有同等条件优先的政策支持。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服务指导,充分发挥物业协会对行业的指导作用。近年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多次组织物业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务培训、高层建筑消防员和设施设备人员培训。今年3月组织了物业项目负责人、街道分管物业的负责人,学习培训《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等有关物业服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共培训178人次。

三是加大物业小区执法监管力度。2021年以来,与市场监管等部门查处了多家物业收费不规范的物业企业,要求物业企业开展“物业收费信息公开 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公示活动,公示物业的收费标准、收支情况,特别是小区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配合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开展的物业小区违章搭建整治行动,2022年至今城管部门拆除违建1436起、面积38423平方米,罚款151.3788万元。

三、引导物业转变思想观念,提升服务质量

物业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服务,国家已明确将物业管理公司改为服务公司,物业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基础管理、房屋的维修维护、公用设备、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管护、保安及车辆管理、小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当前社区治理工作日益增多,物业公司需承担大量的社会管理工作(装修登记管理、防疫管理、文明城市创建、各类统计普查等)。我们积极引导物业公司转变服务观念,按照《物业服务导则》开展物业服务,树立业主至上的服务理念,多为业主着想,创造条件积极拓展物业服务内容,鼓励物业企业开展物业相关的其他便民服务。  

四、积极推进物业服务管理融入社区治理

建立健全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是解决小区居民“急难愁盼”最后一公里最有效的治理措施。目前全市城区已有多个街道、社区把物业服务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之中,小区矛盾纠纷在社区得到较好的化解。

为提高社区治理相关责任主体的工作成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有关政策出台了《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参考文本)》《住宅小区业主公约(参考文本)》,供开发建设单位及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参考定《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社区治理和物业服务管理是一项庞大而又艰巨的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认真采纳人大代表的建议,不断规范物业服务管理,努力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小区居住环境质量。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2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