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3-20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能源委员会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23〕21号 发布日期: 2023-03-20 11:16: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能源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能源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能源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和要素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煤炭产业实现安全清洁高效发展,建设“光伏之都”核心区,建成西南重要能源基地,确保能源产业成为全市主要支柱产业,全面带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曲靖市能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能源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能源委组成人员

主  任:李先祥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龚加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委  员:梁永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

沈学龄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戴黎明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康  勇    市科技局局长

孙竹祥    市财政局局长

陈从华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崔庆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黄光耀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陶汝平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晓芬    市水务局局长

曹  维    市商务局局长

杨  军    市应急局局长

李红琴    市国资委主任

    市能源局局长

张勤勇    市林草局局长

杨  雄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李  铭    市国家安全局党委书记

鲁维荣    市税务局局长

张启坚    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监察执法一处处长

速拥军    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行长

李灼铨    曲靖银保监分局局长

李绍荣    曲靖供电局总经理

市能源委下设办公室在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能源局局长兼任。

二、市能源委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市能源委主要职责。组织研究和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和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全市能源开发和能源区域合作的重大事项,督促推进重点工作,统筹能源供应保障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市能源委日常工作,督促协调委员单位落实市能源委工作部署,研究提出需要市能源委研究的重大事项;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时调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及时向市能源委报告能源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完成市能源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建立会议制度。市能源委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委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会议召开之前,由市能源委办公室召开办公室会议,研究讨论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市能源委会议议定的事项。

(二)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各委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的业务处室负责协调推动能源有关工作,并明确1位科级领导干部担任联络员,加强与市能源委办公室的沟通联系。

(三)建立定期调度推进制度。各委员单位要结合能源工作目标任务,定期调度和协调支持能源工作。市能源委办公室及时汇总分析,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督促指导,研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重要情况及时向市能源委报告。

市能源委委员如有变动,由委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市能源委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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