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2-09 16:18:47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和《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办法》《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办法》有关要求,拟开展曲靖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具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和《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办法》《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办法》明确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企业职业培训中心等单位。

(二)申报条件。承训机构须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有配套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师资队伍,培训质量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无违规办学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2月9日至2月24日

地点:请曲靖市范围内有意愿承担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任务的院校、机构,向辖区内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书面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院校、机构需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

1.云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机构登记证书,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政府相关部门批复;

4.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5.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法定代表人征信;

8.培训专业、工种和级别目录;

9.收费批文及收费备案登记情况通告;

10.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

11.教师名册、管理人员名册;

12.校企合作协议;

13.上一年培训及推荐就业情况;

14.上一年年度检查报告书;

15.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

16.机构及法定代表人涉法涉诉情况;

17.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不包括《云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此表需原件)复印件加盖机构印章,按顺序绿色封面装订成册。

(二)审核认定。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属地原则受理培训机构申请,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依据《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办法》相关规定,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体育、财政等部门组成的专家考核评估组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并结合专业设置和机构布局统筹认定承训机构。

时间:3月15日前

(三)建立黄页。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市局上报评估结果,市局审核汇总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再次审核后统一在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完成后,统一发布2023—2024年度全省承训机构黄页,供退役军人和承训机构使用。

 

附件云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联系电话:

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874-6669008 方再友

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874-6088771 吴玉梅

沾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874-3567366 赵华荣

马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874-8078193 陈  蓉

陆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4-6211616 李树国

师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4-5693069 牛银海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3769856826  范文斌

富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4-4613999 杨宏春

会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4-5137677 彭丽萍

经开区地方事务局    0874-3968362 刘  畅

宣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874-7250679 吕国清

申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