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维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严肃性,根据《曲靖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23〕—039)要求,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对2023年3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认定,曲靖市医疗保障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有16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7件;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工作任务已完成或适用期已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予以废止。具体文件目录及清理决定详见附件。
决定废止的9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