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966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通知》(云自然资储量〔2022〕102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曲靖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质量,优化专家组织结构,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建立曲靖市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二)具有地质矿产(含资源储量核算)、水工环、矿产经济、测绘、采矿、选冶、物探(含物探测井)、化探、分析测试、矿山设计等有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相关工作经历(附件1),能够胜任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
(四)熟练掌握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技术标准、规范。
(五)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评审备案相关规定履行评审专家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岁;对于院士和著名专家放宽至75岁。
(七)无失信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要求
符合遴选条件的,自愿申请评审专家的人员,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二)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与申报评审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及证明复印件;
(四)本人签字并经所在单位(聘用单位)或行业协会同意且盖章的曲靖市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申请推荐表(详见附件1)。
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专业或专长申报评审专业。具有多项专业或专长者,可申报多个专业。遴选过程中,需查阅申报人员原件的,申报人员应当及时提供。
请于2023年7月16日前将纸质申请资料和曲靖市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推荐专家汇总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科。
联系人及电话: 晏成有、李卫东,0874-3101411
附件:1.曲靖市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申请推荐表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