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局1998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 结果 |
备注 |
1 |
曲靖市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第1号 |
废止 |
按照“放管服”改革相关规定,该事项为市级设立的审批事项,上位法不充分,取消相关审批业务,废止此文件。 |
2 |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
曲建字〔2015〕34号 |
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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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