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市级美丽河湖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5 19:37: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河长制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要求,按照《云南省美丽河湖评定指南(试行)》,2023年度市级美丽河湖评定工作采取分级评定、择优推荐、逐级分类申报的方式开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择优向市级推荐申报23个对象,经市级资料初审、准入自评复核、专业评价市级专家组复核、行业主管部门负面清单复核、公众满意度评价,拟全部确定为曲靖市2023年度市级美丽河湖(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5天,自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曲靖市河长制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监督电话:0874-3323707

联系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西路153号10楼曲靖市河长制办公室

邮政编码:655000

附件:曲靖市2023年市级美丽河湖名单

曲靖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