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主城区五街道2023年小学一年级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28 16:27: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准备和中考改革推进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准备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宣威市主城区五街道(宛水、丰华、复兴、西宁、双龙)2023年小学一年级学校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加快推进宣威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全覆盖”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面向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维护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和普惠性,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划片就近原则。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属证,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现状,按片区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确认进入辖区小学。近三年新增小区或住户,若所在片区学位已满,根据周边学校空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进入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

(二)免试限额原则。严禁各招生小学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考察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或依据,严禁超班额招生。

(三)属地管理原则。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片区内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学校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积极为随迁子女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四)依法依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要履行教育监管责任,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规定的义务教育。

(五)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执行“六公开”要求,即:公开招生方案、招生时间、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招生片区、招生结果。

三、工作安排

(一)招生时间

1.小学一年级入学。小学一年级招生继续使用曲靖通APP进行网上预登记,只能填写一所预报学校。预登记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8月5日,网上审核时间为8月6日至8月12日。网上审核分三批次进行,第一批审核有户有房,有户无房(2023年8月7日中午12点前审核完成);第二批审核无户有房(2023年8月9日中午12点前审核完成);第三批审核无户无房(2023年8月11日中午12点前审核完成)。网上审核通过的,现场确认时间由学校通知。就读学校以现场确认结果为准。网上报名预登记期间,各学校在校内设立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2.因特殊原因未进行网上报名预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可以在8月13日(星期天)、8月14日(星期一)8月15日(星期二)三天到居住地划定片区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若居住地划定片区学校已无空余学位则到就近片区有学位的学校报名。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具有主城区五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具有主城区五街道房屋权属证的适龄儿童,或具有主城区五街道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2.特殊儿童。适龄轻、中度智力低下儿童到宣威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适合随班就读的轻度残障儿童在片区学校就读。

(三)招生办法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屋权属证(指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经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房产用途为住宅,依据“房”和“户”的关系,在划定片区内分批次招生。原则上户籍学生不得跨街道就学。

1.“有户有房” (网上第一批审核)。宣威市主城区五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宣威市主城区五街道的房屋权属证并实际居住的,以户籍所在地或房屋权属证为依据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属证。

2.“有户无房” (网上第一批审核)。宣威市主城区五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在宣威主城区五街道无房产,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资料:(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租房合同或协议。

3.“无户有房” (网上第二批审核)。非主城区五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宣威主城区五街道的房屋权属证并实际居住的,以房屋权属证为依据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属证。

4.“无户无房”(网上第三批审核)。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宣威市主城区五街道务工、经商且持续居住半年以上的,以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为依据进行报名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租房合同或协议;(3)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

(四)招生片区

1.宛水街道辖区小学

(1)宛水一小、二小:采用联合划片招收宛水社区、学苑社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宛水街道辖区内购房户适龄子女和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报名咨询电话:

宛水一小张老师13987457298。

宛水二小耿老师13769767731。

(2)宛水三小:招收柳林社区、宣电社区和新文社区一、二组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火腿文化城,新世纪建材城的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宛水街道辖区内购房户适龄子女和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报名咨询电话:

缪老师13278776166。

(3)新文小学:招收新文社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宣威火车站职工子女。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宛水街道辖区内购房户适龄子女和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报名联系电话:

任老师15924776669。

2.丰华街道辖区小学

(1)丰华一小:招收丰华社区,祯祥社区,龙泉社区,振宁社区,西河社区,新南社区以及主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丰华街道辖区内购房户适龄子女。

报名咨询电话:

宁老师15287888890。

(2)丰华二小:招收新南社区、望城社区,钟山社区以及主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丰华街道辖区内购房户适龄子女和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报名咨询电话:

单老师13887158067。

3.复兴街道辖区小学

(1)复兴街道第一小学:招收锦北社区、复兴社区户籍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在锦北社区、复兴社区的购房户适龄子女和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万盛国际购房户适龄子女。

报名咨询电话:

崔老师13769797990。

(2)复兴街道第二小学:招收荣兴社区、锦绣社区、龙泽社区户籍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主城区购房户的适龄子女和部分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报名咨询电话:

解老师15368465965。

(3)复兴街道浦山寄宿制小学:主城区唯一寄宿制学校,周一至周五由学校全面托管。招收复兴辖区户籍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主城区购房户的适龄子女和部分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报名咨询电话:

韩老师13769669040。

(4)复兴街道左所小学:招收复兴辖区户籍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主城区购房户的适龄子女和部分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报名咨询电话:

邓老师15752150004。

(5)复兴街道十里铺小学:招收复兴辖区户籍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主城区购房户的适龄子女和部分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报名咨询电话:

吕老师18213740919。

(6)复兴街道鲍屯小学:招收复兴辖区户籍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主城区购房户的适龄子女和部分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报名咨询电话:

朱老师13769597649。

4.西宁街道辖区小学

(1)西宁一小:招收西宁街道西苑、锦西、民安社区户籍适龄儿童。

报名咨询电话:

刘老师:15891884466。

(2)西宁二小:招收西宁街道西苑、锦西、民安、老堡社区户籍适龄儿童。

报名咨询电话:

张老师:13988923450。

(3)西宁四小:招收西宁辖区户籍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在西宁辖区购房户的适龄子女。

报名咨询电话:

徐老师:15974599408。

(4)西宁五小:招收西宁辖区户籍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主城区购房户的适龄子女和部分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徐老师:13988928392。

高老师:13577387778。

(5)西宁靖外明德小学:西宁辖区户籍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部分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报名咨询电话:

冷老师:15287852205。

(6)西宁花椒小学:西宁辖区户籍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部分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报名咨询电话:

赵老师:18908742224。

5.双龙街道辖区小学

(1)双龙一小、双龙二小、双龙三小:采用联合划片招收双龙街道黉街社区、开源社区、楚圣社区、泰安社区、双龙社区、石龙桥社区、龙润社区、瑞峰社区户籍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持有双龙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内房屋产权证(或双龙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内经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

报名咨询电话:

双龙一小

邱老师15924807620

雷老师15987428143

双龙二小

向老师13408722231

双龙三小

邱老师13769537599

毕老师 13887477151

(2)双圩小学:招收双圩社区、来宾家苑、吉安家园及周边小区双龙户籍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持有双龙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内房屋产权证(或双龙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内经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

报名咨询电话:

付老师 13769656997

(3)龙华小学:招收龙华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华苑小区、水韵丽景居民子女。若有空余学位,可招收持有双龙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内房屋产权证(或双龙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内经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

报名咨询电话:

王老师15924997020。

四、保障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向辖区内所有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一个不少”。对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9月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市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二)保障随迁人员子女入学。依据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人员子女就学,可根据随迁人员及其子女意愿选择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依据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情况,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落实好“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的方式,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主城区各单位工作人员,需根据自己的工作地点和居住地点,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选择学校,保障适龄子女入校完成义务教育。

(五)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援鄂医护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引进子女、招商引资法人与高管子女等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就近就便由招生学校查验证件审核后优先安排入学,并报教体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管理。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组织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学校应成立招生工作组负责片区招生工作。各学校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本招生方案和各学校的招生划片情况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进行公告宣传,于2023年8月24日张榜公告招生结果,接受上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学期正常开学上课。

(二)严禁违规招生。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中小学招生入学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十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设置奖金、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尚未毕业的学生或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不按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简章开展虚假招生宣传,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简化入学证明材料。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可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四)强化监督问责。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招生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六、其他事项

(一)主城区五街道中心学校于2023年8月6日开始每天报送报名确认情况,联系人:杨语佳。

(二)主城区五街道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参照本方案执行。

宣威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