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曲靖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07-19 16:45: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气象局   

一、政策性文件出台背景、制定依据、目的意义、主要内容、核心举措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新任务,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中国气象事业70周年作出重要指示: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要求气象部门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2021年7月17日至23日,河南省遭遇历史罕见特大暴雨,发生严重洪涝灾害,特别是7月20日郑州市遭受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国务院组织调查组对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进行周密调查,形成了《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于2022年1月21日向社会公布《调查报告》,总结得出6条经验教训,提出6条改进措施建议,措施建议第4条为“全面开展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工作,强化预警和响应一体化管理”。2022年9月22日,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文山州丘北县“5·27”山洪泥石流灾害复盘报告》(以下简称《复盘报告》),总结得出6个方面主要问题和11个方面主要教训,教训第4条明确指出预案修订不及时,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曲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调查报告》和《复盘报告》,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对照问题开展排查整治,采取措施补齐短板,并在《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学习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加强重大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2022〕—47)中提出,要深入开展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及运行情况评估,全面开展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工作、强化预警和响应一体化管理,整体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水平。

2023年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修订后的《云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曲靖市人民政府要求结合曲靖实际修改完善市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曲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目的意义

强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科学高效,依法依规、协调有序,军地协同、社会联动,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原则。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立健全分工明晰、协同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曲靖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共分为8个章节。即1.总则;2.运行机制及部门职责;3.气象灾害防御能力;4.监测预报预警;5.部门预警联动及分类响应;6.奖励与责任追究;7.应急保障;8.附则。

(五)核心举措

1.完善运行机制和调整部门及职责。

2.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

3.进一步规范监测预报预警。

4.规范部门预警联动及分类响应。

二、关键词、专业术语诠释

1  曲靖市气象灾害预警分级标准(市级)

灾害

名称

预警

等级

标准

1.暴雨

IV

1)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1/4以上站点)将出现50毫米降雨。

2)过去12小时内2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1/4站点)已出现25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水仍将持续,3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1/4以上站点)24小时累积雨量将50毫米。

III

1)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1/4以上站点)将出现50毫米降雨,并有10站及以上将出现100毫米降雨。

2)过去12小时内2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1/4站点)已出现50毫米降雨,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水仍将持续,3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1/4以上站点)24小时累积雨量将50毫米,并有10站及以上将100毫米。

II

1)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1/10以上站点)将出现100毫米降雨,并有5站及以上将出现150毫米降雨。

2)过去12小时内1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1/10站点)已出现100毫米降雨,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水仍将持续,3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1/10以上站点)24小时累积雨量将100毫米,并有5站及以上将150毫米。

I

1)预计未来24小时3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1/5以上站点)将出现100毫米降雨,并有5站及以上将出现200毫米降雨。

2)过去12小时内1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1/5站点)已出现100毫米降雨,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水仍将持续,3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1/5以上站点)24小时累积雨量将100毫米,并有5站及以上将200毫米。

2.暴雪

IV

预计未来24小时内5个及以上县(市、区)可能出现24小时5毫米以上降雪;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III

预计未来24小时内5个及以上县(市、区)可能出现24小时10毫米以上降雪;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II

预计未来24小时内3个及以上县(市、区)将出现24小时20毫米以上降雪;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I

预计未来24小时内3个及以上县(市、区)将出现24小时30毫米以上降雪;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3.寒潮

IV

预计未来3天内的某日或数日,有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日平均气温24小时将下降6℃以上(或48小时降温8℃72小时降温10℃),且有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监站日最低气温将5℃;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III

预计未来3天内的某日或数日,有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日平均气温24小时将下降8℃以上,且有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监站日最低气温将0℃;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II

预计未来3天内的某日或数日,有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日平均气温24小时将下降10℃以上,且有2个及以上县(市、区)大监站日最低气温将-2℃;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I

预计未来3天内的某日或数日,有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日平均气温24小时将下降16℃以上,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且有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监站日最低气温将-5℃;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4.大风

IV

未来12小时内3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1/5以上站点),将出现平均风力8级或阵风9级以上的大风;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III

受系统性飑线(中气旋、下击暴流)影响,未来6小时内2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将出现阵风10级以上大风,并伴有强雷电;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II

受系统性飑线(中气旋、下击暴流)影响,未来6小时内2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将出现阵风12级以上大风,并伴有强雷电;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5.高温

IV

未来3天内某日,2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1/3以上站点)日最高气温将达到37℃以上。

III

未来3天内某日,2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1/3以上站点)日最高气温将达到40℃以上。

6.霜冻

IV

预计未来3天内的某日或数日,全市有4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地面最低气温0℃以下(3-11月)或-3℃以下(12月、1月、2月)的霜冻天气;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III

预计未来3天内的某日或数日,全市有4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地面最低气温-3℃以下(3-11月)或-5℃以下(12月、1月、2月)的霜冻天气;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预计未来3天内的某日或数日,全市有4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地面最低气温-5℃以下(3-11月)或-7℃以下(12月、1月、2月)的霜冻天气;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7.大雾

IV

未来24小时内3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1/3以上站点),将出现能见度500米的浓雾,局地有能见度200米的强浓雾;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III

未来24小时内3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1/3以上站点),将出现能见度200米的强浓雾,局地有能见度50米的特强浓雾;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8.道路结冰

IV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市有1/3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地表温度将较长时间维持在0℃附近或以下,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市有1/3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或1/2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地表温度将较长时间维持在0℃附近或以下,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市有2/3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地表温度将较长时间维持在0℃以下,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9.雷电

IV

未来12小时3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1/3以上地区),将出现较强雷电活动,出现雷击灾害事故的可能性大,或伴有平均风力7级或阵风9级以上大风、大冰雹、1小时30毫米以上降水等强对流天气;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III

未来6小时3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1/3以上地区),将出现强雷电活动,出现雷击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或伴有平均风力8级或阵风10级以上大风、大冰雹、1小时50毫米以上降水等强对流天气;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10.冰雹

IV

未来6小时内2个及以上县(市、区)的部分地区将出现冰雹,可能造成雹灾;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III

未来6小时内2个及以上县(市、区)部分地区将出现大冰雹,可能造成重雹灾;或以上情况已出现并将持续。

11.干旱

II

重旱及以上站点占比达到50%以上,其中特旱占比在20%以上,并且持续3天以上,未来干旱可能进一步发展。

I

重旱及以上站点占比达到60%以上,其中特旱占比在30%以上,并且持续3天以上,未来干旱可能进一步发展。

(一)气象灾害:由天气气候原因直接和间接引起的灾害,是自然灾害中最为频繁又严重的灾害。曲靖气象灾害种类繁多,主要有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霜冻、大雾、道路结冰、强对流(雷电)、冰雹、干旱等。

(二)暴雨:降雨强度和量均相当大的雨,会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其标准为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50毫米或以上(≥50毫米),或者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30毫米或以上(≥30毫米)。其中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大于等于100毫米小于250毫米(100毫米≤降水量<250毫米)的为大暴雨,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大于等于250毫米(≥250毫米)的为特大暴雨。

(三)暴雪:降雪强度和量均相当大的雪,会对农牧业、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其标准为24小时内纯雪累积降水量达10毫米或以上(≥10毫米),或12小时内纯雪累积降水量达6毫米或以上(≥6毫米)的固态降水。

(四)寒潮:极地或寒带的冷空气大规模向中低纬度地区的侵袭活动。其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五)大风:平均风力大于6级(>6级)、阵风风力大于7级(>7级)的风,会对农业、交通、水上作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等造成危害。

(六)高温: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35℃)的天气现象,可能对农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七)霜冻:土壤表面或植物表面温度降到0℃或以下(≤0℃),导致植物损伤乃至死亡的气象灾害。

(八)大雾:贴近地面的大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九)道路结冰:由于低温,雨、雪、雾在道路冻结成冰的天气现象,可能对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十)雷电:伴有闪电和雷鸣的大气放电现象,常伴有强烈的阵风、局地强降水,有时还伴有冰雹、龙卷风。

(十一)冰雹:也叫“雹”,指坚硬的球状、锥状或形状不规则的固态降水,会对农业、人身安全、室外设施等造成危害。

(十二)干旱: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水利以及人畜饮水等造成危害。

三、修订理由、新旧政策的衔接及差异

(一)修订理由

《曲靖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是市级各部门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行动指南,是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的指导性文件。《预案》自2014年经曲靖市人民政府审定发布实施以来,在依法有序、安全高效处置气象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发展阶段,根据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要求,《预案》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不能适应新需求,开展修订工作十分必要和紧迫。

1.修订《预案》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和气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的政治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和气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等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为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2.修订《预案》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一方面,机构改革后,曲靖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各部门的职能职责部分发生变化。另一方面,郑州“7·20”特大暴雨、丘北“5·27”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调查报告》和《复盘报告》均提出需加强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加快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工作。

3.修订《预案》是细化实化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的客观需要。随着全球变暖,暴雨、强对流等极端天气事件发生概率呈增加趋势,气象灾害风险加剧,提升防范和应对能力十分迫切。《预案》未完整准确全面体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理念,主要侧重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存在对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不适应需求、气象灾害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不健全等不足,需通过修订《预案》,对气象灾害防范的科学性和应对处置的精准性有更明确的规定。

(二)新旧政策的衔接及差异

1.完善运行机制和调整部门及职责。一是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按照与《云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衔接要求,修订后的《预案》不设置市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明确了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制定以气象灾害预警为重要启动条件的应急预案或在其他预案中明确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相关内容。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应对工作。暴雨、干旱等灾害应急处置,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应对;气象因素引发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应对;气象因素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应对,各单位按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职责开展工作。二是按照机构改革后各部门新的职能职责,对组织机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调整。三是对建立县级气象灾害应急组织体系和基层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提出要求,理顺了上下级贯通关系。

2.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为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对组织气象灾害风险普查、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联动机制、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强化气象灾害风险防控等综合防御措施提出明确要求。特别强调高影响行业部门根据行业需求建立基于气象阈值的风险预警指标,一旦达到预先设定的阈值标准,即实施风险预警联动措施。

3.进一步规范监测预报预警。一是结合曲靖市历史气象灾害强度、影响分析和预报预警的提前量和准确率,制定了《曲靖市气象灾害预警分级标准》,更注重预报时间提前量和准确率,更科学合理、更具操作性。二是完善了递进式气象预报预警。规范了重要天气预报、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强降水短时临近预报的制作和发布,建立健全分工明晰、协同高效、全过程、递进式的气象预报预警流程。明确重要天气预警报告作为本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指挥调度的依据,不对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按照属地发布原则,由县气象台对公众发布,同时为本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救援提供重要参考。三是建立了高级别暴雨气象预警直报机制。对市、县级气象部门发布暴雨Ⅱ级及以上重要天气预警报告和县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时,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四是加强信息传播机制。对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基础电信运营单位与本级气象部门建立快捷畅通的传播机制进行了规定,并对县级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等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扩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覆盖面、及时向公众传播提出了要求。

4.规范部门预警联动及分类响应。《预案》从会商研判、预警联动响应、分部门分灾种响应、现场处置、社会动员、信息报告六个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分部门分灾种响应行动。预案规定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根据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气象灾害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影响分类响应,要逐次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进入应急状态、部署防御措施,必要时采取三停或人员转移等措施,推进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精细化、科学化。

原文链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