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曲靖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02 11:33: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一、新污染物概况

新污染物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噁英)、内分泌干扰物(农药、防腐剂)、抗生素等。

新污染物及其治理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种类繁多,来源广泛。二是隐蔽性强,危害性大。三是治理复杂,常规污染物管控方法无法有效控制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四是制度不完善,治理难度大。

二、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22〕2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95号)精神,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曲靖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和13个市直单位意见并认真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通过了合法合规性审查。该方案于2023年8月2日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曲靖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内容。

第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推进国家重点清单物质与一批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适时发布全市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清单管理;健全完善全市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初步建立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体系,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逐渐形成,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第二,主要任务。从5个方面提出,包括实施新污染物防治建设,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实施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实施新污染物淘汰限用措施,建立健全管控管理体系、实施新污染物末端治理,建立健全污染减排体系、实施新污染物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治理基础。

第三,保障措施。从4个方面提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分工协作,2025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二是强化监管执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三是加强资金保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治理领域。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

原文链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