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决定举行《曲靖中心城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曲靖市城市规划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曲靖中心城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曲靖市城市规划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11月上旬进行,具体听证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中公布。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1)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
1.曲靖市年满18周岁,与涉及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建设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不少于1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曲靖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1至3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2)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曲靖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持有效证件(身份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者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现场报名直接到曲靖市麒麟区保渡路6号(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权益科)填写《听证会报名表》;电子邮件发送至tdly777@sina.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文化、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联系人:张丽莉
联系电话:0874-3122232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7: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3年11月2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及旁听人名单经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并确定后,在曲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并于听证会举行3个工作日前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附件:曲靖中心城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曲靖市城市规划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曲靖中心城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曲靖市城市规划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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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注明身份所属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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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会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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